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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濰坊壹中錄取標準

為認真貫徹落實《濰坊市2011普通高中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濰教辦字[2011]22號)精神,做好我校2011高中藝術體育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評價學生的原則,註重學生的個性、潛力和特長,有利於新課程的順利實施,促進新課程背景下的教研改革,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發揮招生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的導向作用,選拔具有高素質、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合格學生。

二、招生計劃和範圍

招生類別、招生編號和招生範圍

奎文區濰城區藝術體育特長生統招選校小計,

高新區和原經濟區

90 63 27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材料

1.報名時間:4月14,15,16。

2.報名地點:濰坊壹中道源圖書館。

3.申請材料:

①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

②近期免冠、正面、壹寸、彩色照片三張。

③戶籍

四、考試科目和時間

1.考試地點:體育考試在學校田徑,音樂、美術在北虹藝術樓。

2.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安排:

類別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時間

基礎

質量事件(特殊事件)07年4月65438日

職業體育

(計劃30人)男女籃球100m

停止

跳遠助跑,高觸,全場1命中1,定點投籃,比賽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30

男女排跑起來,觸高,墊球,發球,傳球,扣球,比賽。

場地直徑100m,200m,400m,800m,1500m,跳遠,三級跳遠,跳高,跨欄,鐵餅,標槍,鉛球。

其他成績突出的項目。

音樂

主要的

(計劃20人)聲樂歌曲壹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30

用器樂演奏壹首樂曲。

舞蹈、舞蹈表演和基本功考試

其他領域特別突出的考生,比如曲藝、播音主持。

藝術專業

(計劃40人)藝術素描:上午石膏幾何形狀素描。

8:00~11:00

註:1。音樂專業:除鋼琴外,其他考試用品自備。

2.美術專業:除試卷外,其他考試用品自備。

3.體育、美術專業考試分為A、B、C級;音樂專業分為a級和b級。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和錄取

1.4 18濰坊壹中對專業考試成績進行網上公示,無異議後發放專業證書,並將考試成績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備案;考生持《專業證書》及相關材料於4月25日至4月30日到我校報名參加中考。學生必須參加濰坊市教育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根據體育特長生的專業水平和學業水平測試水平,按照我校2011高中招生計劃中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進行選拔。

3.報考音樂專業的學生,原成績達到普通生統招標準的,錄取為普通生,其余音樂特長生根據音樂特長測試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並按照我校2011年度高中招生計劃中音樂專業錄取辦法,錄取的20名學生需在校參加樂隊訓練。

4.根據藝術特長生的專業水平和學業水平測試水平,按照我校2011高中招生計劃中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進行選拔,分別安排。

濰坊壹中2011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濰坊市教育局《2011濰坊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濰教資辦[2011]22號)精神,做好我校2011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高中招生堅持多次考試、雙向選擇、綜合評價、分級錄取的原則。關註學生的個性、潛能和特長,落實新課程提出的“三維”目標,即知識能力、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為了規範辦學行為和新課程的順利實施,大面積、大幅度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發揮招生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的導向作用,選拔具有高素質、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合格學生。

二、招生範圍和計劃

民辦學校藝術體育專業普通學生加班總招生範圍

統招選校小計統招選校小計

1410 987 423 90 63 27 200 120 1820濰城區、奎文區、高新區、經濟區加班面向全省(主要是濰坊市)招生。

三、報名和考試安排

1.註冊的先決條件:

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學校課程均為B或以上。

2.註冊程序:

①首先登陸學校網站www.wffms.com進行網上報名,填寫網上報名表。

②打印網上報名表。學生本人持報名表、兩張壹寸免冠彩色照片(與網上報名表照片壹致)、戶口本、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報名費10元、各科學業水平考試費5元、體育5元,到濰坊壹中現場報名確認。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個人可在濰坊壹中報名。

報名時間:4月25日至4月30日。

●報名費10元,考試費每科5元。

註:①特長生須持有本校專業證書。

(二)非市區戶籍但在市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具有市區初中學籍),除按上述程序報名外, 持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壹年以上房屋租賃合同、暫住證、戶籍所在地戶口簿、勞動用工合同(機關事業單位證明或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濰坊壹中進行審核,經核實後留下復印件。

(三)已在市區登記並在市區外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除按上述程序辦理登記外,還須持戶口本、借讀學校證明、學校主管部門證明、地標性成績原件及復印件到濰坊壹中進行審核,經核實後留下復印件。

3.誌願者設置和報告:

考生報考有兩種選擇:第壹種選擇是招誌願(含指標生),第二種選擇是選學校。考生可在兩個誌願中各填壹所學校。

4.考試時間表:

所有考生都要參加學術水平考試。具體考試科目和時間如下:

中午和下午之間。

六月12

(周日)語文(8: 30-10: 30)物理(14:30-16:00)

六月13

(周壹)數學(8: 30-10: 30)化學(14:30-16:00)

六月14

(周二)英語(8: 30-10: 30)思想品德(14:30-15:30)

歷史記錄(16:30-17:30)

六月15

(周三)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註:1。已經參加地理、生物考試,但對某壹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新參加考試,以最好成績參加錄取。

2.從市區外其他縣市轉來的學生,以及經批準在縣市借讀的學生,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地理、生物等學科。由原縣(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管部門出具證明並經代理人簽字後,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認定。

3.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參加地理和生物考試的初三學生必須參加6月15日舉行的考試。

四、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的運用

考生綜合素質認定以畢業生標誌性成績為依據,主要包括兩部分:壹是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二是初中畢業生三年內獲得的實證材料,能夠反映個人道德素養、學習能力、溝通協作能力、體育健康、審美與表演、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等方面的發展情況。成績分為A、B、C、D、E等五個等級。,並且在錄取時與語文、數學、英語科目壹視同仁。

五、體育與健康評價等級的使用

根據市教育局文件精神,體育與健康將作為單獨科目納入高中招生。考試成績分為A、B、C、D、E等五個等級。,並與錄取時的物理、化學成績同等對待。

六、藝術專業水平的運用

根據美術專業考試成績,對特別優秀的考生頒發a證、b證或c證。取得A證的考生,可將三個組合中最低的兩個科目提高壹個等級(如果壹個組合全是A,則組合不作調整)。取得B證的考生可以提高三個組合中最低壹科的壹個等級,即英語、數學、理化、政治、歷史,取得C證的考生不會提高學習成績。然後根據文化課調劑成績,選拔28名學生進行藝術類招生;藝校選調生12。藝術生入學分班學習。

七、利用音樂特長測試水平

根據音樂專業考試成績,對特別優秀的考生頒發a證或b證。原成績達到我校統壹聯考線的考生錄取為普通生,原成績未達到我校統壹聯考線的考生,取得A證的,可提高三個組合中壹科最低水平(若壹個組合全為A,組合不作調整)。取得B證的考生,可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兩個組合中,將最低科目提高壹個等級(如果壹個組合全是A,則組合不作調整)。然後根據成績,統招14學生;有6個學生選擇音樂學校。原成績未達到我校統招線,但通過技能提升進入我校的學生,入學後自動成為學校藝術團成員,按規定與學校簽訂協議並參加藝術團的培訓、相關演出和比賽。違反協議的藝術特長生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

1.統招錄取標準:

學生考試科目分為三組: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素質為第壹組,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為第二組,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為第三組。

統招必須達到以下要求才有資格錄取:

四年制科學能力測試英語、數學、理科和物理、物理、物理和物理、政治、歷史和地理的平均成績達到4天及以上。

2.帶指標學生錄取標準:

根據初中報考我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認證成績,以及市教育局分配給各初中的指標生數量,選定各初中的指標生。指標生的錄取條件不得低於選調生的錄取標準。對不能按擇校生錄取標準完成指標生計劃的初中,剩余指標生計劃指標統壹調出作為我校統招計劃指標。

3.選擇學校的學生入學標準:

選擇學校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才有資格入學:

學生平均政治、歷史、地理四科成績達到2D2E及以上,物理、化學、物理三科成績達到3D及以上,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達到3D及以上。選擇學校的學生,錄取的時候不看綜合素質。

4.推薦入學。根據市教育局統壹部署,為加強特長生培養,探索特長生培養新機制,濰坊壹中招收特長生不超過30名,招生範圍為市區(坊子區、寒亭區、濱海開發區、霞山生態區的特長生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采取推薦錄取方式,由初中推薦並公示,高中統壹招生時由初中提交濰坊壹中,再由濰坊壹中招生專家組(原則上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高中和初中專家教師代表及家長組成)面試或測試,結合初中推薦意見和學生成長檔案。

5.普通學生的入學程序如下:

(1)模擬錄取。根據考生意願、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認可等級和招生計劃,分別確定指標生、統招生和擇校生的錄取標準。

(2)正式錄取。首先,錄取第壹誌願(指標生和統招):①錄取指標生。以初中為單位,根據考生誌願和初中分配的名額,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等級,擇優錄取。②錄取和統招。根據考生誌願和統壹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水平,擇優錄取。

然後,錄取第二選擇(擇校生):根據考生的選擇和擇校計劃,根據學業水平測試結果。

然後根據選校線,各初中的指標生錄取標準不得低於選校生。對不能按指標生錄取標準完成指標生計劃的初中,將剩余指標生計劃調出作為我校統招計劃(若指標生綜合素質比語言數以外的壹科高兩個檔次,則統招線按計劃數調整)。

6.統招擇校生錄取方式

按照政治歷史地理學生四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160%的招生計劃為預錄取;在所有預錄取考生中,130%的招生計劃是按照考生的物理、化學、物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的;然後,按照四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物理、化學、體育成績預錄取的所有考生的100%納入統招計劃。錄取人數超過計劃數的,增加壹個某組合的標準錄取,其余計劃按以下辦法錄取:

英語綜合語文、理化、政治、歷史、地理三項組合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考生,將進行科目壹級調制。調劑後按照英語綜合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最後英語綜合語的錄取順序錄取到剩余的計劃。調整方法如下:第壹個組合中的科目降低壹個等級後,第二個或第三個組合中的科目可以相應提高壹個等級;第二個組合中的科目降低壹個等級後,第三個組合中的科目可以相應提高壹個等級。但不可能降低第三個組合的科目水平,提高第壹個或第二個組合的科目水平;不能降低第二個組合的科目等級,提高第壹個組合的科目等級。

補充學科後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從補充學科後的學生中選擇招生計劃數;補充學科後不能達到招生計劃數的,從剩余生源中選擇招生計劃數。

7.體育特長生錄取標準:

(1)專業測試成績為A的,全部作為統招破格錄取。

(2)專業測試成績為B級的,按照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優先錄取統招剩余計劃。

(3)已取得B證但未被統招錄取的考生,按其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已取得C證的考生壹起作為擇校生錄取。

九。關懷政策

1.烈士子女(憑烈士證和市民政部門證明)、國家確定的縣(市)、沙漠地區和邊遠地區以及軍隊確定的特種、壹、二類駐島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持軍官證和26軍所屬單位的師政治部、軍政治部證明),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的語種、人數、編號錄取。如果三科都得A,其他科目最低的壹科會提高1的成績。

2.因公犧牲軍人(警官)子女,壹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憑市民政部門證明),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最低的壹科,錄取時提高1成績。

3.其他現役軍人的子女(須有軍官證和師級以上政治部證明,二十六軍所屬部隊須有軍部政治部證明)、華僑子女、港澳臺同胞子女(須有市僑辦或臺辦證明), 以及少數民族子女(須有市民族事務部門證明和戶口本),錄取時綜合素質水平提高1成績。

4.獨生子女(需獨生子女證),語文、數學、英語原始成績最低的科目加5分,然後按規定評分。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的壹項。

X.保障措施

中考招生改革政策性強、覆蓋面廣、影響大,是社會關註的熱點之壹。我校必須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履行高中招生工作職責,全面落實市教育局關於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同時,紀檢組將在整個招生期間認真對待考生的投訴,真正起到監督作用,確保我校2011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公開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附件2:濰坊壹中2011高中招生確定學生綜合素質的辦法

根據濰坊市教育局《2010年濰坊市普通高中招生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濰教辦字[2010]第10號)精神,我校2010年高中招生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的依據之壹。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生綜合素質認定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標誌性成績。現將我校確定考生綜合素質水平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壹、標誌性成果的內容和範圍

標誌性成績是指能夠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各種實證材料。內容和範圍不限,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進行申報,主要包括:

(1)初中評價結果。初中根據學生三年的整體表現評價畢業生的綜合素質;

(2)人生規劃成就。學生的人生(或職業)規劃及研究報告等成果;

(3)三優。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等部門(單位)授予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號。

(4)社區服務。參加社區服務活動的優秀組織者和社區崗位的業績;

(5)社會實踐成果。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在綜合實踐基地學習的成果;

(6)學生社團。學生社團組織的優秀負責人及參加學生社團活動取得的成績;

(7)研究性學習成果。小課題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包括過程記錄和研究報告;

(8)計算機制作等競賽獲獎。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計算機制作和機器人大賽、科技創新大賽、青少年信息學初中奧林匹克競賽的獲獎成果;

(9)科技創新成果和研究報告。在科學素養教育和“小發明”、“小創造”、“小生產”活動中獲得的科技創新和社會研究報告;

(10)各種“節目”和活動獲獎。在學校和教育部門組織的“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和文藝演出中取得的成績;參加學校、教育部門組織的“中華詩詞朗誦”、“百家講壇”、“學生論壇”、“辯論賽”、“演講會”,以及攝影展、書畫展、征文等比賽的獲獎成果;

(11)校報、校刊編導、節目主持人。校報、校刊、校園社團刊物主編、副主編,學校電視臺、文化活動優秀節目主持人;

(12)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和作品。在學校報刊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學術團體出版的正規書刊上發表的文章,在公開出版的報刊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

(13)“朝陽讀書計劃”成果。參與中小學“朝陽閱讀計劃”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績;

(14)各項體育比賽獲獎成績。參加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考試成績,參加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中學生運動會,獲得單項獎或集體獎的獲獎成績;

(15)在某壹學習領域具有非凡的天賦或實踐能力,如在英語、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競賽中獲獎。

(16)其他能體現學生特長的成績。

二、標誌性成果的申報程序

1.考生的標誌性成績由初中5天確認,然後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再轉我校。

2.認證委員會對所有候選人的所有標誌性成果進行收集、整理、確認和審查後,做好登記工作,退回候選人的所有實證材料(原件)。

三、綜合素質鑒定法

1.考生的綜合素質是在考生所有標誌性成績的基礎上確定的。

2.考生綜合素質的認定標準需要進行整理、登記、分類,然後根據報考我校考生的實際情況制定(因為之前不了解初中生地標成績的具體情況)。報考我們學校的考生,有30%以上是初中公認的優秀生。教育局文件規定,其中30%為甲級,綜合素質認定標準制定後將向社會和初中公布。

3.考生綜合素質水平確定後,向考生所在初中公示5天,無異議可作為錄取依據。

第四,宣傳和審核

經學校評審委員會審核後,將我校綜合素質水平的認定標準、認定辦法和認定結果在我校和初中進行公示,並通過我校網站(網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月15 ~ 20)。無異議後,綜合素質認定結果於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復核。

動詞 (verb的縮寫)識別結果的使用

考生的綜合素質壹般分為A、B、C、D、e五個等級,其中,A級不超過30%。錄取時,綜合素質認證等級與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