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養生大全網 - 健康養生 - 人們如何定義壹種行為是否“成癮”,需要治療到什麽程度?

人們如何定義壹種行為是否“成癮”,需要治療到什麽程度?

成癮壹般是精神活性物質成癮(毒品、酒精等)和活動或行為成癮(賭博等)。

變態心理學對變態的定義壹般是從五個角度。

1.統計上偏離正常狀態2。社會可接受性和適應性。功能性(例如,個人對現實的感知有問題)4。敏感性(例如,個人感到疼痛)5。壹致性和穩定性。

主要考慮的應該是活動或者行為成癮,所以這方面應該主要是1,2,4。

不過話說回來,現實生活中真的很難界定正常和不正常。在某個文化環境下不正常,在另壹個時間(地點)可能就是正常。

如果壹定要說有沒有原則,可以參考行為對個人日常生活有沒有影響。如果明顯影響了正常生活,那就是某種意義上的不正常,需要相關的幹預和治療。關於定義的問題。精神病學中的DSM和ICD會包含相關術語(物質濫用和依賴),應該是壹個權威的定義。

廣義來說,能刺激大腦產生多巴胺的物質和行為都是會上癮的。包括高糖食物、煙、酒和各種藥物。

這是壹個缺陷——在人類生理學中——有些物質既有毒又會上癮。

如果妳對上述東西上癮,妳將無法控制自己的重復攝入量,直到達到致死劑量。同樣,有些行為是會上癮的,比如賭博。另壹方面,按照這個定義,學習、科研等興趣也是會上癮的。但不同的是,這些東西都是積極的行為(除了壹些民間題材)。以上這些都是有害的。

而這些物質和行為的每壹個單位都能產生很少的多巴胺,而煙酒毒的每壹個單位都能產生大量的多巴胺,所以人容易服壞卻很難服好。但是如果妳能利用好這個物質和原理,妳就能取得巨大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