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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室衛生村綜合管理辦法

市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社會局、財政局、黨群工作部:

現將《福建省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印發給妳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請於9月10前將各設區市試點縣(市)名單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社廳

2065年8月25日438+04

福建省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工作指導意見

為加快我省縣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推進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實現資源享有,進壹步提升農村衛生服務能力,滿足群眾就醫需求,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0]52號)等文件。

壹、工作目標

按照“保基礎、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以建立適應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惠及百姓、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的原則, 通過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探索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進壹步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率和綜合服務能力,努力實現全縣2015目標。

二、試點範圍

各設區市(廈門除外)可因地制宜選擇1-2個縣(市),在縣級公立醫院和1-2個三級甲等醫院開展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

三。主要任務

(壹)明確的功能定位

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是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和農村三級醫療服務網絡的“領頭羊”,主要承擔縣域內居民基本醫療服務、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重病人救治、重大疑難疾病初診、治療和轉診、適宜醫療技術推廣應用、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以及鄉鎮衛生院基層衛生人員的教學、培訓和技術指導等任務。鄉鎮衛生院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技術等綜合服務,受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負責本轄區內村衛生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

(二)建立新的管理體系

按照“四統壹、三不變、壹提升”的要求,試點縣(市)重點選擇1-2家技術力量薄弱的丙類鄉鎮衛生院和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醫院)實施壹體化管理,整合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服務,建立相互依存、優勢互補的協同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和統壹管理。具體要求:

1.人員統壹管理。實施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的試點縣,可將技術力量薄弱、醫務人員少的鄉鎮衛生院管理權限納入縣醫院統壹管理;在人員較多的鄉鎮衛生院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在崗註冊的醫師,也可納入縣級醫院統壹管理。縣級醫院按照“崗位相對固定,人員按需流動”的原則統籌安排使用人員。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與縣級衛生院工作人員在工資待遇、選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職稱評審按原評審條件執行。各地要給予鄉鎮衛生院更加便利的招聘政策、更加優惠的崗位設置政策,適當提高高級崗位比例。

2.醫療服務的統壹管理。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服務由縣醫院統壹管理,做到規章制度、技術規範、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和工作考核統壹,按照功能定位和技術要求開展醫療服務。

3.醫療設備的統壹管理。加強縣鄉醫療衛生資源要素和功能整合,搭建檢驗科中心、影像會診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共享平臺,推進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提高優質醫療資源規模化、集約化利用。鼓勵通過服務外包等形式向具備條件的醫學檢驗、消毒供應等社會專業服務機構購買服務,提高基層診療能力和管理水平。

4.績效考核的統壹管理。縣鄉壹體化管理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實行統壹的績效考核和獨立的財務核算。縣級醫院根據績效考核結果自主分配,做到多勞多得、績效優績、同工同酬。收入分配重點向臨床壹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向鄉鎮崗位適當傾斜,合理拉大收入差距。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完善縣級和鄉鎮級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制定患者合理分流考核指標,加強對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指導。資產處置應當按照縣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統壹規定進行。

5.機構設置和行政體制保持不變。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保留原機構設置和行政體制,鄉鎮衛生院可加掛縣級醫院分院牌子。

6.機構職能和任務保持不變。縣級醫院承擔的縣內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基層醫療機構技術指導、人員培訓等任務不變。鄉鎮衛生院仍承擔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計劃免疫、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衛生監督協管、中醫藥健康管理等11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以及與其職能相稱的基本醫療服務。

7.財政投入保障機制不變。縣鄉醫療機構現行財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變。三級鄉鎮衛生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經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政府及時足額撥付,人員工資按現行政策足額撥付。

8.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以縣級醫院為中心,以縣鄉壹體化管理為載體,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人才培養、創新基層醫療服務新模式等措施,完善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試點縣要制定縣鄉兩級門診和住院雙向轉診的臨床標準、轉診流程和管理規範,取消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壹體化管理中的患者醫保雙向轉診和新農合第二起付線,推進雙向轉診政策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則上應優先安排門診病人。縣鄉兩級醫療機構要明確住院疾病的入院條件。符合基層住院疾病入院條件的患者,應優先到基層就診。符合轉診條件的患者應當優先在縣級醫院接受診療和住院服務,逐步實現無縫轉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還可以在縣級醫院為患者提供檢驗檢查預約服務,並及時反饋檢驗檢查結果。通過加強轉診服務,暢通轉診通道,引導患者到基層就醫,逐步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分級診療。

四、工作要求

(壹)加強組織領導

試點縣(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任務和時間進度。除了緊密的壹體化管理,還可以進行托管、技術合作、對口支援等松散的醫療服務壹體化管理。通過有效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壹體化管理水平,促進縣域醫療服務能力的提高。編制、財政、人事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的責任分工

縣醫院根據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針對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服務需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在做好醫療衛生服務的同時,要認真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履行轄區內村衛生院的監管職責。

(三)加強監督指導

各地要重視加強試點工作的過程管理,加強溝通協調,發現問題及時改進,不斷完善政策措施。註重發揮試點縣(市)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推動縣鄉醫療衛生服務壹體化管理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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