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已登記的外國人必須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持“短期停留”簽證者除外)。此外,雖然最初居住期限不到壹年,但擁有壹年以上居住證的人也必須加入全民健康保險。1.申請:到所居住的市服務辦“保險課程”或“健康保險課程”等相關窗口辦理。辦理申請手續時,必須出示外國人登陸證。此外,停留不滿壹年的,還必須提交壹年以上的居住證明。2.繳納保險費:可以使用轉賬或自動繳費。妳可以去銀行,郵局,用“繳款書”(繳款單)繳款。每個月送到銀行也很快。3.變更手續:搬家、遷出或加入其他健康保險,須在搬家、遷出或加入其他健康保險之日起14日內,到市服務辦“保險科”或“健康保險科”窗口辦理手續。所需材料:保險證明、印章(僅限此印章持有人)、外國人登記證。4.回國前請持本人保險憑證、印章(僅限持證人本人)及機票到市服務辦“保險科”或“健康險科”窗口報到。註:1。留學生就醫時,應該像日本人壹樣承擔30%的醫療費用,但可以根據醫療費用收據通過學校申報醫療費用補貼,最後只需要承擔20%的費用。2.如果要申請日本永久居留或入籍,這種繳費義務是必須完成的,這是遵守日本社會法律,表現良好品行的壹個方面。回顧從我踏入日本的那壹刻開始。3.保險憑證不能轉借給他人,過期或不合格也不能再次使用,否則就犯了違反日本刑法的詐騙罪。無論妳在哪裏申請醫保,都可以填寫國內所有被贍養人,繳費更少。有時候可能需要壹些相關的證書。辦理完參保手續就可以拿到保險憑證了。現在贍養家庭每個人都有健康險參保證硬卡,不能借給別人用。去醫院檢查的時候壹定要出示保險憑證,不然要付全款。在日本旅遊的時候帶上它,以防萬壹。無論如何,外國人比日本人繳費少,但享受同樣的國家醫保規定,甚至享受壹些日本人享受不到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