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泄露他人健康證明是否侵權?
侵權。泄露他人的健康代碼侵犯了他人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結合其他信息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類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物特征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因此,公開他人健康碼等健康信息構成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5條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個人信息,並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3)明確說明信息處理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