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擺攤有什麽手續?
在夜市擺攤的程序如下:
1,營業執照,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應按各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因為攤點屬於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經濟活動,當事人所在省要求辦理營業執照的,按規定執行,沒有具體說明的,不需要辦理;
2、健康證,這是大排檔必須辦理的通行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都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然後按流程辦理衛生許可證。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開始食品經營活動,也承擔了食品衛生的責任。所需信息可從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獲得。
3.健康證和個人健康證也是大排檔的必備證件。食品衛生安全是最重要的問題,所以也是衛生監督部門監管的重點,而個人健康證是重點監管證件。
4、納稅證明,當事人憑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有效印章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納稅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九條
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件:
(壹)許可證、執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
(二)資質證書、資格證書或者其他資格證書;
(三)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文件。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的,可以對檢驗、檢測、檢疫合格的設備、設施、產品、物品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