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跑者在殘奧會中的作用是什麽?
跑步領隊扮演盲人的眼睛,護送她在跑道上上下下。
在賽場上,領跑者和跑者之間的默契形成合力,助推運動成績。這種默契源於日常的訓練,以及領導在生活各方面給予領跑者的關懷。
領導和盲人運動員就像兄弟姐妹壹樣,手牽著手,壹起進出,感覺就像兄弟姐妹壹樣,賽場內外都是。盲人徑賽項目的“軍功章”有壹半屬於默默奉獻的帶頭人。
運動員殘疾類別
20級:學習障礙。運動員的智商必須達到參加該項目的最低殘疾標準,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國際標準水平低於75。
31至38級(徑賽32至38級):腦癱,運動員出現手腳蠕動、運動障礙、肌張力過高等癥狀,使其無法有效控制腿部、身體、手臂和手腕。
31到34級的選手通常需要保持坐姿比賽,而35到38級的選手身體控制能力更高,可以用站姿比賽。
以馬來西亞T36級100米金牌得主Mohamad Rizuan為例。運動員在參加這壹級別的比賽時,會出現肢體蠕動的癥狀,上肢出現中到嚴重的肌肉控制問題,下肢的跑步動作良好,動態平衡較好。
40級:身材矮小的玩家可能會受到先天性生長激素缺乏或後天疾病的影響。玩家通常智力正常。
42至46級:身體殘疾但不需要使用輪椅的玩家。
42至44級為下肢殘疾,45至46級為上肢殘疾。
51到58(僅限賽道51到54):需要使用輪椅的玩家。
在徑賽項目中,51到52級運動員通常上下肢受限制,而54級運動員身體和大腿的部分活動度較高。在田賽項目中,51到54級的運動員對身體和下肢沒有控制力。通常54級的選手上肢都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