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智障人士的就業問題?
精神障礙者的就業問題應由政府主導,各地就業辦協助培訓、評估、監督、解決。
眾所周知,有精神障礙的人真的很難找到工作。當他們恢復健康後,當他們重新進入社會時,會受到許多外界因素的影響。各種歧視和輕視會讓他們陷入失業的困境,進而自卑。這種負面情緒是壹種惡性循環,反復影響著他們的生活。
鄰居媳婦生完孩子後因為產後抑郁,最後精神失常。經過長時間的治療,她康復了。但是,再就業困難重重。沒有壹個單位願意接受這樣壹個有精神病史的病人來工作,因為他們害怕這個員工會像壹個不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生病。疾病對工作的影響仍然是次要的。關鍵是工作中出現安全問題,單位要負責。接下來的幾年,她壹直失業在家,沒有收入。聽說她老公收入不是很高,生活比較拮據。
事實上,很多地方都出臺了促進智障人士再就業的政策。壹般是政府給有意向的企業打招呼,當地就業辦出面,先給他們提供再就業培訓。考核合格後,還要對其精神狀態和工作能力進行科學評估,推薦給企業後簽訂勞動合同。就業辦會繼續跟蹤監督他們,隨時了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與同事的關系。這樣的壹套服務程序可以幫助很多精神障礙患者重新找到工作,進而解決他們的生存問題、養老問題等壹系列社會問題。
事實證明,很多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後能參加正常工作,需要周圍人和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幫助,才能過上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