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衛生局內部機構設置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文電、會議、督查、信息、信訪、檔案、機要、調研、安全、新聞宣傳、安全生產、資產管理、政務公開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政治工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外事等工作;組織衛生行業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引導衛生行業高層次人才引進;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計劃財務部
擬定全市衛生發展規劃,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相關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工作;監督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的監管;提出市級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建議;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工作;指導基層衛生體系建設。
(四)醫藥管理局(掛藥品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部門牌子;基層衛生和婦幼保健科及其合用地點)
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相關規劃、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和執業醫師、實習護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監督;指導醫院藥學、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任務;制定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學科研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推廣;承擔醫療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培訓;組織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組織和指導政府和民間醫療衛生的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助;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品政策,組織實施藥品編碼、國家和省基本藥物目錄,並對其進行監督和指導。
承擔農村基本醫療衛生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和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實施;制定與社區衛生服務相關的規劃、政策和工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業務管理;制定婦幼衛生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母嬰保健服務機構、特殊技術和從業人員的準入進行監督管理;監督和指導《母嬰保健法》、《婦女發展綱要》和《兒童發展綱要》的實施;制定與健康教育相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市中醫管理辦公室(掛市幹部保健辦公室的牌子)
制定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對全市中醫醫療、教學、科研、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療工作進行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市衛生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幹部和全市重要會議、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市幹部保健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衛生應急辦公室掛“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及其辦公室的牌子)
擬訂疾病預防控制和愛國衛生運動的政策;制定全市重大疾病和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上級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治體系;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的相關工作;承擔地方病防治和愛國衛生運動的相關工作。
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制度、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和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援;組織實施預防和控制突發急性傳染病的應急措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相關工作。
(七)食品安全衛生監督部門
依法參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指導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監管和傳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