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心理健康概念的理解
首先,明確心理健康的定義
1946年召開的第三屆國際心理健康大會將心理健康定義為:“所謂心理健康,是指在與他人心理健康相適應的生理、智力和情緒範圍內,個體的心理狀態發展到最佳狀態。”
國內心理學家認為,心理健康的標準是:智力正常、情緒良好、意誌健全、行為協調(什麽年齡做什麽事)。
第二,理解心理健康的反面
矛盾分析是認識事物的根本方法。要正確理解心理健康,就要理解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
1.心理問題是人們不能正確認識和解決心理矛盾的心理狀態。
對幾個大城市學生的調查顯示,約13%的小學生存在心理和行為問題;初中生約為15%;高中生約為19%;大學生25%左右;隨著年級的升高呈上升趨勢。
大學生心理問題的突出表現;
第壹類,自卑/自大。
第二類,孤獨/賣弄。
第三類,焦慮/懶惰。
第四類,抑郁心理/享樂主義。
2.精神疾病是壹個嚴重的心理問題。
①神經癥:抑郁、焦慮、強迫癥等。“再也沒有人會愛我了。”“我再也不會愛上別人了。”
②精神分裂癥:胡言亂語,胡作非為。(俗話說,精神病。)
第三,形成整體認識
精神健康-心理問題-精神疾病(三分法)
保持心理健康,解決心理問題,預防心理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