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標準化管理體系的內容
2、按國家相關特殊服務規範要求記錄相關內容,記錄內容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基本內容無遺漏,各種檢驗報告文件及交接、會診相關記錄應張貼歸檔。
3、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咨詢服務,內容通俗易懂,保證其時效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並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動記錄和資料,包括文字、圖片、聲像檔案等。,並保存文件。
4、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人數,按照國家有關兒童保健標準的要求,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建立0-36個月嬰兒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和兒童保健系統管理。新生兒每年至少訪視2次,1以下兒童至少看護4次,3-6歲兒童每年至少服務2次。隨訪服務和檢查結果等信息應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在手冊和兒童健康檔案中,並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
5、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規範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提高早孕登記率,至少開展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後訪視,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中準確完整記錄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和檢查結果,並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
6.掌握轄區老年人口信息變化,每年為老年人進行1次健康體檢,檢查空腹血糖壹次,為其提供健康咨詢、指導和幹預。每次健康檢查後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電子信息健康檔案。
7.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預防接種情況,為其建卡建證,嚴格按照免疫規劃程序開展預防接種,將預防接種信息納入微機管理,填寫健康檔案預防接種卡證。
8.建立健全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及時發現、登記和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情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和咨詢服務;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合作,對非住院肺結核患者和艾滋病患者進行治療和管理。傳染病報告和報告卡填寫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範進行。核對出生資料,對危重嬰兒進行隨訪,出具居民在家死亡推斷,收集核實居民(含流動人口)死亡資料並上報。相關服務記錄及時歸檔。
9.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35歲以上人群進行首診血壓測量,對確診為高血壓、糖尿病的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隨訪。對高血壓患者每年至少隨訪四次,每年至少健康檢查壹次,免費做壹次血糖檢測,並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每次服務後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檔案。糖尿病患者每年應隨訪4次,每年至少測定4次空腹血糖和至少4次面對面隨訪評估、分類幹預、每年1次健康檢查,並給予相應的健康指導,每次服務後應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檔案。
10,做好轄區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記、建檔和管理工作,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健康檢查,免費做壹次血糖檢測,隨訪不少於4次,對患者及家屬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每次服務後及時將相關信息記錄在檔案中。
11.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職業衛生咨詢和指導,協助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現場檢查等衛生監督和共管服務。
12.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