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進甘肅最新政策
外省人進甘肅最新政策如下:
1、“兩站壹場”和各交通檢查站對所有省外務工人員嚴格實行“壹掃三查”(即掃“小蘭副”、查行程單、查衛生碼、查體溫);
2、對疫情省疫區返回蘭州的人員實行“落地檢、落地采、分類管”,並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對高危地區來蘭人員和從蘭州返回人員實施集中隔離控制7天(並分別在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
4.對中風險區蘭州往返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並在1、4、7日實施現場核酸采樣)。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5.對低風險地區往返蘭州的人員,實行“帶、走、追”措施。間隔24小時後,應再次進行核酸檢測,每三天進行兩次核酸檢測;
6、正常防控區域要蘭人員,有序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傳染病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
甲類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是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結核病、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和梅毒。
丙類傳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以決定增加、減少或者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