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是做什麽的?
街道辦事處是市人民政府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市人民政府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領導,行使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委托的職權。
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配合城管部門組織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衛生綠化美化。
3 .統籌協調和組織城市環境建設管理。
4.配合市、區環保部門對環境汙染項目的治理進行監督。
5.監督和指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
6 .負責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轄區內的住房保障工作。
8.負責轄區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值守和處置。
9.研究提出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和服務轄區經濟社會發展。
10.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社區建設規劃。
11.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
12.負責社區工作者和誌願者隊伍建設,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
13.興辦社會福利事業,負責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工作。
14.指導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帶領社區服務機構開展公益* * *、公益便民活動。
15.組織社區教育,指導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活動。
1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綜合管理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本地區的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協助和參與轄區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配合有關部門加強高空懸掛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和小餐館、小商店等小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統籌規劃、協調和宣傳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配合並參與相關檢查工作。
參考資料:
街道辦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