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飆車的人是什麽心態?
5月28日,壹段“飆車黨深夜在門頭溝妙峰山路飆車”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目前,胡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門頭溝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根據後車行車記錄儀記錄的畫面,前方車輛非法改裝的斯巴魯BRZ(豐田86姊妹車型)被改裝成轎車,頻繁做出危險駕駛行為,在道路上漂移,越過中央黃線,逆向行駛等兩輛改裝車相互追逐、比賽,過程兇險。賽車黨發朋友圈炫耀,被新浪大v轉發。
得知這壹情況後,門頭溝交通支隊立即組織精幹力量研究案情。確定路線,確定時間,確定車輛,道路,時間段,通過錄像找到涉案車輛,鎖定駕駛人住所。當日下午,民警在西城百萬莊蹲守4個多小時後,於19: 50將違法人員胡某抓獲,隨後在豐臺區查獲涉案車輛。
本案涉及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的危險駕駛罪。在刑法分則第二章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本案保護的法律是公共安全,危險駕駛最高刑為六個月拘役。
本罪的增設分為兩種行為:壹是醉酒駕駛,即醉酒駕駛機動車,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
二、本案是“追賽車,情節惡劣。”
《追賽車,情節惡劣》分為以下幾點:
1,路。道路不壹定是公共道路,只要能對不特定的公眾造成生命和人身危險即可;
2.那個演員。“追駕車出其不意”壹般指兩個以上行為人實施;
3.速度和駕駛模式。以壹定速度駕駛車輛,按照壹定方式行駛,具有壹定的交通危害性,否則不構成公共安全危害;
4.以“情節惡劣”追逐競駛,確立本罪,應具體考慮車流量、白天或夜晚、速度等。犯罪發生的道路,並作出具體的判斷。同時,“情節惡劣”是指危險狀態,不包括實際的危害結果。造成不特定公眾傷亡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警方提示,本案中的“在道路上漂移、越過中央黃線、逆向行駛”等在道路上飆車行為,嚴重危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均涉嫌違法犯罪。警方重點嚴厲打擊,請廣大市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出行,發現類似行為,請廣大市民積極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