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關於進壹步加強紅黃碼人員管理實行代碼申報制度的通知
嚴格的“紅色代碼”人員控制
對於湖南居民健康碼或通信大數據旅行卡為“紅色碼”,特別是有國內局部疫區、中高風險區生活史和封閉區活動史者,應禁止其旅行,當事人應及時主動向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告,並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期間按要求做好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7天內至少進行2次核酸檢測。
02
加強對“黃碼”人員的監控
對於健康代碼或旅行卡為“黃色代碼”的人,特別是有在國內發生疫情的地區或其他中等風險地區居住史的人,應限制旅行。當事人應當及時、主動向社區和工作單位舉報。健康碼改為“綠碼”前,應接受核酸檢測和健康監測,並采取個人防護措施。不得出入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飯店、賓館、銀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相對封閉的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3
加強對“健康碼”和“旅行卡”的檢查和查處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及各類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或經營者,要嚴格查驗“健康碼”和“乘車卡”,發現“紅黃碼”人員後禁止其進入,將“紅碼”人員留在原地並及時向當地疾控部門報告,等待防控人員前來處置;提醒“黃碼”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各級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要加大對“紅黃碼”人員的排查和轉運力度,落實相應的健康管理措施,確保“每壹個分區都要做到”,防止失控性泄漏的發生。
04
實施個人“代碼報告”系統。
請繼續每天關註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碼和旅行卡狀態。壹旦發現衛生編碼、旅行卡變紅或變黃,壹定要盡快向所在社區或單位報告,並配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廣大黨員幹部要帶頭執行“報告守則”制度;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要定期查詢從業人員“健康碼”和“乘車卡”狀況,主動排查風險;社區工作者和基層網格工作者要積極宣傳推廣“代碼申報”制度。同時,請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進入各種公共場所主動配合檢查,並出示自己的衛生守則和行程單。
05
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對不報告、不配合、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阻礙疫情防控,造成疫情擴散或蔓延的,將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