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風險區的退化標準
2、從中風險區到低風險區,要求已判定為中風險區的地區連續14天無新增本地確診病例;
3.低風險地區不代表沒有風險。有些地區剛剛從高危和中危級別調制變為低危級別,這些地區的居民在平時還是要做好個人防護。
高危地區應采取哪些疫情防控措施?各地要根據區劃和分級標準動態調整疫情風險等級並及時公布,按照“早、小、嚴、實”的原則做好疫情處置工作。在低風險地區措施的基礎上,進壹步采取以下措施:
(1)疫情處置。對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社區(村),按要求立即實施最小單元的封閉控制,確保所有人員只進不出。做好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和亞密者的隔離控制和轉運準備工作。配合專業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環境采樣檢測和終端消毒。
(2)區域控制。根據當地政府確定的風險等級和管控範圍,落實相關區域管控要求,暫時關閉轄區內經營場所、棋牌室、活動室等非必要的文化、體育、休閑娛樂場所,監督轄區內單位和經營場所實施限流、停業或縮短、調整營業時間等管控措施。中高風險地區實行封閉管控的社區(村)要增派兵力,所有人員不得進出,禁止車輛進出;在中高風險區未實施封閉控制,但有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社區(村),只保留壹個入口,實施驗證、掃碼、測溫、登記等措施。除非必要,禁止區域外的人員和車輛進入;高危地區其他社區要加強居民出入管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必要時實施驗證、掃碼、測溫、登記等措施,防止居民聚集活動。
(3)環境消毒。加強室內環境和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預防性消毒,增加環境消毒頻次,做好垃圾、糞便、汙水的收集和無害化處理。
(4)心理咨詢。及時向居民(村民)解釋,穩定他們的情緒,消除他們的擔心和恐懼。
(5)生活保障。加強與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的聯動,落實生活物資供應、慢性病藥品發放、急救車輛調配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服務的應急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17條規定,國家應建立傳染病監測系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傳染病監測規劃和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規劃和工作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和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監測國外已發生、國內尚未發生或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
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全國傳染病疫情和有關監測預警信息。相鄰和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疫情和監測預警的相關信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行政部門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