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辦理流程?
農機具購置補貼是指國家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業專業戶和農業機械作業服務組織購置、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的部分補貼。
二。程序和步驟如下:
1.符合購買條件的購買者應填寫書面申請;
2.各縣農機局根據購買者填寫的書面申請表,將購買者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號、住址、郵編)、擬購買的設備等相關信息錄入系統,當場將購買者的身份證和本人照片上傳至信息系統;
3、縣級農機局將不定期將購買申請信息通過網絡上報省、市農機局進行公示和審批(公示期5天);
4.購買者的購買申請經省、市農機局審核並經過5天公示期後,由縣農機局與購買者打印並簽署經批準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和農機購置補貼協議;
5.買方將向機器供應商提供自動生成的申請表的協議號和ID號。支付機器差價購買機器,賣家會開具差價的正式發票;
6.經銷商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系統中輸入購買者的身份證號和協議號,在信息系統中輸入購買日期、發票號、機器的發動機號、機器的出廠編號和購買的正式發票的圖片;
7.縣農機局對經銷商錄入的購買信息進行審核,核實確認購買信息,打印正式的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購買農戶簽字後,省市農機局核實確認購買信息(核實期為10天);
8.如省市農機局核實購買情況,經銷商可通過購機補貼信息系統向省局申請結算,並打印結算信息。
三、意義:
農機購置補貼是國家強農惠農“三項補貼”政策的重要內容,是落實中央壹號文件的重要舉措,對改善農業裝備結構、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擴展數據:
農機購置補貼是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簡稱。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國家支持推廣的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給予的補貼。
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的重要舉措,對於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補貼的類型
中央財政資金補貼的機具範圍。根據國家農業發展需要和國家產業政策,農業部在充分考慮各省地區差異和農業機械化實際的基礎上,確定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範圍如下:
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采後加工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裝備和其他機械等175個小類175個品目和機具。
除12大類48個小類中的175項外,各地可在12大類中新增不超過30項其他機具,並納入中央資金補助範圍。自行選擇的項目必須向農業部備案,明確補貼原因、每個項目涉及的廠家數量、產品型號、市場平均售價、補貼情況等。
背負式小麥聯合收割機、帶傳動輪式拖拉機、運輸機械、裝載機、農用飛機、內燃機、燃油發電機組、風電設備、液壓設備、太陽能設備、包裝機械、牽引機械、網圍欄、保溫被、設施農業。
(指溫室基礎、墻體等。用泥、磚、砂石、鋼筋混凝土等建築材料修復)和黃淮海地區的玉米籽粒聯合收割機不納入中央資金補助範圍。
手扶拖拉機只在血防地區和丘陵地區補貼。玉米小麥聯合收割機按小麥聯合收割機和單獨的玉米收獲割臺分別補貼。
補貼標準
購買農業機械的中央財政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各等級農機產品補貼按不超過該產品近三年本省平均銷售價格的30%計算,血防重點地區主要農作物種植和植保補貼額度比例不超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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