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殘疾人保障基金?怎麽算?
有些會計在處理日常賬目時,對殘疾人保障金的內容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怎麽算。針對這個問題,下面深空網就來詳細講解壹下。
什麽是殘疾人保障基金?
殘疾人保障金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障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繳納的資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單獨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付款方式:
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人數、實際殘疾人數、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殘疾人保障金怎麽算?
保障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安排的殘疾人數量與本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差額的乘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每年繳納的保障金=(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人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用人單位上壹年度安排的殘疾人和就業人數)×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解釋
(1)年末實際從業人數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和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應稅工資數壹致。
②在職殘疾職工人數指殘疾人聯合會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人數。
(三)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以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職工人數計算。
(4)職工工資總額為應得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五險壹金。
例如: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征收標準:應繳納保障金=(上年度職工總數×1.7%-用人單位上年度實際安排殘疾職工人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假設妳的公司在北京,妳公司去年的員工平均年薪是8萬元,妳公司去年的員工總數是200人,沒有殘疾人。
應付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