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概率公式什麽時候用?舉個分析的例子就更好了。
如果事件A1,A2,…形成壹個完整的事件組,並且都具有正概率,對於任何事件B,以下公式成立:
P(B)=P(BA1)+P(BA2)+...+P(BAn)= P(B | a 1)P(a 1)+P(B | A2)P(A2)+...+ P(B|An)P(An)。
這個公式就是全概率公式。
別人舉的例子:
壹村三賊賊互斥,求村莊被盜的概率。
說明:假設三個小偷編號為A1,A2,A3;
偷竊事件標記為B,否則標記為B。
那麽被盜的概率是:要麽A1,要麽A2,要麽A3,
如果是A1,概率是多少?第壹件事是A1,第二件事是村子被盜,說明兩個事件都滿足,所以是P(A1B)。
同理,我們可以得到p (a2b)和p (a3b)。
因為這三個賊是互斥的,所以說明他們不會同時偷。所以被盜的概率是:
P(B)=P(A1B)+P(A2B)+P(A3B)
當然,根據條件概率或乘法公式:
P(B)= P(a 1)P(B | a 1)+P(A2)P(B | A2)+P(A3)P(B | A3)(*)
PS: P(Ai),P(B|Ai)已知。
問:要不要擴展成:
P(b)= P(b)P(a 1 | b)+P(b)P(a 1 | b)+P(b)P(a 1 | b)沖量?
當然,這個公式是正確的,但是它並沒有體現出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階段性。
公式(*)表明問題分為兩個階段:
1)選擇和劃分問題
2)計算分割子問題的條件概率
這裏對應的是:
1)選賊,誰來偷?
2)如果選擇小偷作為條件,他會去偷的條件概率是多少?
所以把問題分解成階段的問題,就是全概率公式針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