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安全審查管理辦法
法律解析:根據相關規定,為規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價資料的審查,制定本辦法。《辦法》所稱新食品原料不包括轉基因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轉基因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新品種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法律依據:《新食品原料安全審查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規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價材料的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新食品原料是指在中國沒有傳統飲食習慣的下列物品:
(壹)動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
(三)原有結構發生變化的食品配料;
(4)其他新開發的食品原料。
第三條新食品原料應當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營養要求,無毒無害,對人體健康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潛在危害。
第四條新的食品原料應當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審查後,方可用於食品生產經營。
第五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價材料的審查和許可。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監督中心承擔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價資料的申請和受理,組織安全性評價資料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