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青島宰客大排檔?
壹個朋友逛完銀灘就打車,準備給回民休息。出乎意料的是,在壹次胡侃之旅後,出租車司機帶他們去壹家餐館吃飯,說這是當地的食物。最後,餐館含淚向婦女和朋友收取了1500元的食物費,成本為100元。餐廳給他們上了炒田螺、蒸龍頂、馬蹄、禦夫人麻辣炒四道菜,但最後他們收了1500元。
雖然我付錢的時候覺得貴,但是我覺得是因為菜和位置的原因。晚上回酒店就覺得不對勁。就算菜貴,這四個菜也不值1500元。發現我被狠狠宰了壹頓後,女人說心裏很難受,旅遊的心情瞬間消失。
當時我沒有點菜,老板讓我們直接和菜壹起簽。當時我還覺得奇怪,吃飯還需要簽收。老板回答,沒什麽,簽就是了,然後他出於信任就簽了。
也就是說,在簽約之前,根本不知道這四道菜的價格,酒店也沒有明碼標價。所以,酒店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法律,它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並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價格法》第41條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多支付的,應當返還多支付的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後來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投訴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應責令酒店退還多收的錢,並依據《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責令酒店改正、罰款、吊銷營業執照。
最後,向雪的遊客走私聞名於世。我希望其他旅遊景點和城市可以借鑒經驗,大力打擊這種走私行為,以避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