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國榮。
1,當風起時(屈:詞:)
這是壹張顛倒眾生的臉。眉毛很帥,細致溫柔,頭優雅地翹著,微微帶笑。拍這張照片的時候,他三十八歲,不算很年輕,但是時間似乎沒有在他臉上留下痕跡,壹直這樣到現在。9年前,這張照片作為《金枝玉葉》的海報廣為流傳。誰也沒想到,這麽快就變成了他的照片。現在這張照片在靈堂裏,周圍是壹片白玫瑰,白百合,白馬蹄蓮。去世前他說他最喜歡白百何,這花真的很像他,美,香,雅,出眾。靈堂外,滿大街都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白百何花束,文華酒店周邊早已成了壹片白色的花海。
香港人會永遠記得這段歷史:瘟疫來襲,戰火連天,人民生活被天災人禍踐踏,人人焦慮,陪伴了他們20多年的壹代名、美、雅、強的化身突然跳樓身亡。數萬人不顧細菌和暴雨,排了五條街為他送行,戴著面具的無盡愁容成為這段歷史的獨特照片。香港的文化界精英壹直在從壹個地方奔波到另壹個地方,媒體也表現出罕見的尊重和溫暖。所有的報紙、雜誌、網頁都以他的照片為頭條,美麗而極端的詞匯用在壹個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驚艷、迷人、絕對的美麗、風情萬種、蝴蝶飛走、天使、迷人的兒子、傳說、神話...
事實上,在他去世之前,我們並不真正了解他。因為他的低調,我們只知道他的唱功,他的舞技,他在電影中的百變面孔。很多人和我壹樣,曾經以為自己是理性的,只能欣賞他的表現,忽略他的表現;我曾經以為自己很高尚,能欣賞他的優點,包容他的缺點。直到他走了,我們才發現,這個男人根本沒有缺點讓我們包容。這個男人值得我們去愛,原因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原來世界上真的有這樣壹個人,他能在告別的時刻問心無愧地說“我這輩子沒做過什麽壞事”,他能對這個被他不公平對待的世界保持真誠的愛和尊重,他能讓所有和他交往過的人異口同聲地稱贊他的善良、細心、大度和開放, 誰能讓想批評他的人各盡所能,挖不出任何錯漏,誰又能在擁有天賦的同時保持壹貫的努力和創造。 妳可以在不止壹個領域取得最高成就,妳可以二十年始終站在神的位置,妳可以在娛樂圈的混亂中堅持壹塵不染的人格,妳可以同時擁有天使的臉和天使的心。現在,想了解他已經太晚了。他什麽都不在乎了。他留給我們的是壹個驕傲而孤獨的身影,在DVD、屏幕、唱片、磁帶上載歌載舞,告訴我們什麽是“聲音無處不在”。
2.我非常想念妳(歌曲:詹姆斯·哈裏斯三世/特裏·路易斯詞:林振強)
香港人對失去他的感受和其他人不壹樣。他們不愛他,但都很了解他。他們看著他成長,成熟,輸了,贏了,哭了,笑了,得獎了,戀愛了,說了又說。他的每壹次經歷他們都很熟悉,26年來的壹舉壹動他們都看到了。報紙、電視、電影上經常看到他,給他們壹壹展示他的側面。在紅色的舞臺上,他舉辦了125場音樂會,與每14000名觀眾載歌載舞。在舞臺之外,他們也會在各種場合遇到他,跟他打招呼,讓他簽名。從前,他開的咖啡店就在他們旁邊。他去坐下的時候,只要聽到店裏不放他的歌,他自己大概也在。他不喜歡店裏壹直放自己的歌,但是去的人都喜歡。他的歌是幾代人在香港成長的背景音樂,他和大家壹起度過了很多快樂和悲傷的日子。
新世紀來了,香港評選“世紀十大金曲”,“莫妮卡”高居榜首。壹百年後,人們不知道會不會懷疑香港人的眼光,因為莫妮卡這首歌聽起來太普通了,無論是詞還是歌都缺乏冠軍。其實這首歌的真正意義在於創造了壹個歌曲神話。從這首歌開始,他壹炮而紅,作品每年都入選中國十大金曲和十大翡翠純金。後來甚至壹起拿了金曲金獎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如果沒有這首歌,我們不知道會不會註意到他,那個在歌唱比賽中獲得亞軍,出了專輯卻壹次又壹次失敗的年輕人。他自己說,剛開始所有的歌都是“小雞,牙牙學語”,直到《莫妮卡》之後才開始唱。他的聲音和他苗條的外表不太相稱。是壹種醇厚,略帶沙啞的音色,質感如純金。高音雖然也很好,但是低音壹般都不錯,可以說是無與倫比,尤其是在聲線的起伏上,那種處理技巧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他的另壹個突出之處是他對感情的完全投入。其實歌壇上有比他嗓音條件更好的人,但沒有人能像他壹樣把那麽深厚強烈的感情傾註在歌曲裏,唱快歌瀟灑有力,唱慢歌婉轉緩慢,勵誌歌高飛,情歌柔情似水,每壹首歌都像是他發自內心的向大家傾訴。他去世後,香港電臺壹再警告聽眾不要壹個人聽他的歌,說他的歌很有感染力,壹個人聽很容易失控。
至於他最好的唱片,在《告別》之前的舞臺,是1987年的《夏日戀情》,但不知道是不是聽得太熟了。我個人比較喜歡敬禮。這張唱片包含的不是他自己的歌,而是涵蓋了別人的歌。這是他自己的想法。壹開始他的同事壹致反對,認為這樣的翻唱盤賣不出去,但他堅持說,他說別人有那麽多好歌,他很喜歡,他想對喜歡的人表示欣賞和尊重。他認真地錄著歌,設計著歌紙,在每壹句歌詞下寫下自己的想法:“作曲和作詞都很完美,LO LO和陳數簡直是絕配!.....山姆,超級藝人,超級朋友,超級男人,他是作詞人,作曲家和主唱!.....很難找到的“低調”藝術家,迪安妮,我崇拜妳!再說了,黃哲倫,我能說什麽呢!.....每次在嚴冬的國家看到雪,都會想起這首歌。盧國沾,謝謝妳的話!..... "在每壹張的後面小心地簽上妳的名字:萊斯利。在這張唱片中,且不說他在構思上的真誠和質樸,但他的演繹可謂出神入化。他的聲音在這個時期已經完全成熟。揮汗如雨的性感,願人長久的醇厚,明星的深情,讓我們真正知道了什麽是好歌,什麽是好歌手。
他第壹次踏足紅樓舉辦音樂會是在1985年。他連續舉辦了十場演唱會,被媒體譽為精彩絕倫,“極具娛樂性”。但現在我們的品味已經被他擡高太多了,回頭看那段視頻,就變成了“極其搞笑的娛樂”。他的衣服!那個時代的時尚原來是這樣的!粉色襯衫配黑色褲子,綠色西褲配黃色褲子...還有壹件前後很累贅的白色長款襯衫,像圍裙壹樣在我面前飛舞。然而,球迷們像今天壹樣為他瘋狂。尖叫聲越來越高。有的在臺上跳來跳去全臺追他,有的使勁和他握手,讓他忍不住大喊:“好痛!”.....但是他的表演很好,媒體特別誇他不跑調不喘,但是這兩種情況在他的壹生演唱會上都沒有出現過。
第二年,他再接再厲,在耿恭舉辦了12場音樂會。僅僅壹年之後,這壹幕已經讓我們所有人都有了今天“極具娛樂性”的驚喜。那壹年他三十歲,整個人神采奕奕,不僅精神,氣色也很好,給人壹種光彩照人的感覺。他的唱功更加嫻熟,舞蹈動作更加精彩,形象徹底轉型。他挺拔的黑色軍裝和各種顏色的修身和西裝配領襯衫,充分凸顯了他氣質中剛強硬朗的壹面。這壹時期他的好歌並不多,但他對親情的詮釋卻如今天般深刻,與梅艷芳合唱的歌曲《劈冰山》已初具“青春”的雛形。
1988年在歌壇成名,橫掃各大頒獎典禮,聲音、色彩、藝術都達到了壹個歌手的極致。這壹年,他在耿恭舉辦了23場個人演唱會,許多好歌層出不窮,如《愛》、《不需要太多》、《壹起度過* *》和《奔向未來》等。,而《秋恨》和《胭脂》更是出乎意料的驚喜。整場演出,他風度翩翩,難怪別人叫他“華仔”、“發哥”、“秋官”、“星爺”,只有他叫“榮少”。他穿上白大褂,提著竹盒,扮成寧,唱著《鬼故事》和《訪英》——這種民間曲調如此動人,連故意搞笑的秧歌也令人賞心悅目。他穿上強壯的西裝,表演了快歌合唱,在舞臺上狂奔起舞,臉上大汗淋漓,把外套扔在地上,舉起壹瓶水從頭上澆下來,強節奏地晃動頭發,濺起水花,精致的臉上閃著晶瑩的光...這個人不是歌手,誰能當歌手?這個人不是歌手。誰敢當歌手?他天生屬於舞臺。他有太多的資本利用這個舞臺,讓觀眾愛他,他驕傲地、珍惜地、毫不掩飾地享受這份愛。
而誰也沒有想到,當1989年的演唱會來臨時,是他告別歌壇的時候了。這個時候是他音樂生涯的鼎盛時期。做出這個決定真的讓人瞠目結舌,但是他已經下定決心,剛剛下定決心,要給愛他的人壹個精彩的告別儀式。這場音樂會結構完整,舞美豪華,陣容強大,構思巧妙。尤其是他自己的表演可以用近乎完美來形容,使得演唱會連續開了33次,觀眾依然不滿意。我們後來看到的版本是最後的,也是最感人的。三個小時,他唱了四十首歌,從開場的《只為妳的心》到結尾的《當風再來》,把每壹個音符都演繹得蕩氣回腸,無可挑剔。我們忘不了農本深情的深情,不需要太多;我們忘不了邊和野的火熱激情;我們忘不了他在唱《想妳》時肆無忌憚的誘惑和挑逗;我們不能忘記的錢;他用這首翻唱的歌充滿了自己的真誠。所有的這些歌,所有的版本,都沒有《告別》裏的那個版本那麽感人,甚至他所有的舞蹈都比以前更強更有力,仿佛所有的活力都註入其中。在舞臺上,他風華正茂,英俊而引人註目,他幹凈的臉在燈光映射下閃耀著宋立科瓷器的光芒,他的眉毛和眼睛全都莫名其妙地附著在壹起。他不停地說“謝謝”,深深地鞠躬,保管觀眾的禮物,向觀眾扔玫瑰,認真地走到每壹個角落,和盡可能多的觀眾握手,直到最後得到壹個“豬蹄”,毫無怨言地壹笑置之。
在演唱的間歇期,他講了很久,細述了自己的人生旅程和告別的前因後果:“...當我回頭看過去的記錄,許多輝煌燦爛的星星,都在最燦爛的時刻告別了,我們依然記得。所以我知道我的選擇在那裏不會出錯。.....如果壹個藝人知道什麽時候該說再見,他和他的粉絲或者粉絲都會難過。但是如果走的太晚,當我離開的時候,我會壹個人難過。所以我想成為壹個聰明人,我必須先走。.....我知道今晚是掌聲最多的舞臺。我非常感謝每個來送我的人。在這個舞臺上,我有過艱辛和淚水,但我想說:我得到的總是比失去的多。.....在娛樂圈十三年,我做任何事都問心無愧。我也為來來往往而自豪,這次可以說是瀟灑的告別。今晚我不想見妳,但是妳能給我壹個機會讓我了解妳嗎?即使我累垮了,我也要讓自己出名!……"
觀眾很痛苦,喊著他的名字。他壹直微笑著,鞠躬,忍住眼淚,直到唱到《風壹直吹》這首歌。這是他的成名作,幾乎每場演唱會他都會唱。他從來沒有像這次這樣投入。"...任憑風繼續吹,我不忍遠離。我非常渴望和妳在壹起……”觀眾從大屏幕上發現了他眼中的淚水,觀眾的尖叫聲如潮水般轟然而來。他終於忍不住雙手掩面,泣不成聲。
在他的壹生中,他唱了許多告別歌曲。其實這並不是什麽神奇的緣分,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確實說了壹次再見。1989年底,數萬人因他的離去而喪命。十四年後,這些人應該大部分還活著,而現在,和他壹起,死得更徹底了。
3.永遠愛妳(歌曲:布魯斯·斯普林斯汀詞:林振強)
在他告別後的那段時間,香港樂壇出現了無法彌補的空白。大家都在說誰能代替他的位置,誰也拿不到這個榮譽,只好批發壹個“四大天王”安慰自己的粉絲。1990年十大金曲獎頒獎典禮前,最受歡迎的男歌手久久拿不出令人信服的人選,很多人建議該獎幹脆空著。
好在他還在拍電影,愛他的人也能經常看到他。然而,聽他唱歌是極其困難的。告別之初,他嚴格遵守自己的承諾,把話筒封好。他唯壹壹次發言是在許冠傑的告別演出中作為嘉賓和他壹起唱“沈默是金”。主辦方本來建議他背歌詞,他不同意,說太做作,看在老朋友的份上願意破例。此外,他拒絕唱壹個字。結果,他不得不找人為《倩女幽魂》中的寧演唱,這成了他唯壹的“假唱”。1994花田喜事上映,在香港引起轟動。不僅僅是因為內容的精彩,更是因為大明星的集體參與,壹個重要的原因是他最後在劇中唱了壹個小調,只有幾句歌詞,幾乎是清唱劇,吸引了無數觀眾來到電影院。後來在《金枝玉葉》裏,他唱了三首歌。因為他宣稱不會再發行另壹張碟,大批歌迷帶著錄音機進劇場錄音。
此時,他定居加拿大,進入大學學習電影,但他已經熟悉了學習的內容。他朋友說:“妳還是當教授好。”平日裏,這個工作狂“閑到壹天都聽得到自己的心跳”,甚至懇求朋友給他壹份不會虧本的生意。偶爾他回香港,粉絲壹如既往熱情追隨,唱片公司甚至不惜壹切代價邀請他回來。終於在1995加入滾石,正式復出,成為當年轟動娛樂圈的頭條新聞。
根據他和公司的合同,復出預熱專輯《最愛》並沒有在電臺宣傳,大家甚至都不知道專輯裏有什麽歌,但是被壓抑了六年的粉絲還是不顧壹切的買,首銷瘋狂,氣勢震撼。被譽為唱片業慘淡時期的拯救之作。但就我個人而言,我並不是特別喜歡這張碟,因為這是電影集,而且大部分都是用心聽過的,很多都是中文歌——他的中文歌總給我壹種飄的感覺,不像粵語歌那麽深情,或許是因為普通話對他來說畢竟是外語。聽著他輕柔委婉,卻不再為我熟悉的聲音,我感慨地想,人總會老去,這樣壹個才華橫溢,成就非凡的歌手,總有壹天會有暗淡的光芒。
這種情緒持續了壹年,在下壹張專輯《紅》面前崩潰了。《紅》是他自己團隊制作的專輯,主打梁榮軍、林等音樂大師。所有的歌曲都是量身定做的,氣氛迷人多變。在歌曲的演繹中,第壹首《夢碎的林蔭道》率先登場,用比1989年更醇厚滄桑的嗓音讓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後,“出軌”的慵懶,“不想抱我的人”的落寞,“怪妳太美”的纏綿,都在他富有磁性的聲音裏,最後壹句韻味十足。據說這首歌是他第壹次命題作曲,告訴林把《紅》寫成專輯的主題曲。整張專輯體現了這個詞的精髓。香港出版的《紅》的信封,根本就是壹片紅,沒有字。它在專輯的整體設計上下足了功夫,與他超人的唱功相得益彰,使得這張專輯在音樂排行榜上風頭正勁。很多年以後,我聽到《紅》作曲完成後寄給唱片公司的小樣。沒有歌詞的他壹路“啦啦”到最後,最後隨口說了壹句“就這樣”,聲音低沈散漫,感染力不亞於歌詞版。我深信,以他的嗓音和演繹技巧,即使是用菜譜做歌詞也會讓聽眾著迷。他應該出壹張完全自己作曲的專輯,但不用請人作詞,就哼壹首無字的歌,讓我們知道什麽是自然。
《紅》之後,他出了六張專輯和唱片,每張都很精彩,各有特色。素質壹層壹層提高,歌唱藝術不僅沒有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下降,反而越來越精通。《那些年》的夾克設計是我最喜歡的。和碟中的四首歌壹樣,很好的體現了他歷經風雨的滄桑。《春天的春天》之所以被詬病,主要是因為它的風格太臺灣省了,不適合他,但它的精致制作還是值得尊敬的,其中《暖起來》《真相》等歌曲也很感人。《和妳壹起倒計時》應該說是悠揚的,但是整體性比《紅》差。世紀末的情緒和鴻蒙系統初的喜悅交織在壹起,風格有點混亂。關於無題DVD我能說什麽?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無論是《路過的蜻蜓》《我的右手》被誤解成碎片,還是《性感的枕頭》《妳如此恨我的光芒》《海洋深處的《我真心愛妳》,都是我的最愛。“熱”是壹流的品質。推出後,在各大排行榜上壹炮而紅。他演繹過出色的快歌和慢歌,自述歌曲《我》更是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他的最後壹張專輯是與黃耀明合作的。這張碟我不想多說,因為我是在他走後聽的,夾雜了太多復雜的感情。至於即將出版的遺作,我是期待的,也是抗拒的。聽到他的聲音在上輩子後悠悠響起,我不知道誰能控制我的眼淚。
他音樂生涯中的代表作不是這些專輯,而是他的個人演唱會。香港歌手的演唱會在國內無與倫比,他的演唱會是公認的壹流制作。中國大陸壹位著名歌手去看後,由衷感嘆:“如果能舉辦這樣的演唱會,我死也心甘情願!”他之前的四場演唱會都被粉絲重溫過。1996年底宣布要舉辦復出後的首場演唱會時,香港轟動壹時,門票銷售爆滿,供不應求。我沒有機會觀看音樂會,所以我不得不等待媒體的消息。幾天後,報紙上的照片把我嚇得魂不附體。40歲的何穿著長袍,在眾目睽睽之下露出大腿?他穿著紅色高跟鞋,和男朋友擁抱跳舞?是什麽刺激了這個人變得如此稀有?.....過了很久我才拿到演唱會的DVD來看。乍壹看,我不禁感到慚愧。
在這場演唱會上,由著名設計師張術平設計的前衛造型和舞美令人眼花繚亂,整個氣氛妖嬈華麗。然而,最應該引起人們註意的是他精湛的表演。此時他剛剛在阿根廷生了壹場大病,身體狀況很差。在緊急增肥12斤後,他的臉頰看起來還是很瘦,但在舞臺上,他的風格依舊,他的歌聲依舊無可挑剔,他的舞蹈依舊充滿活力,他對歌曲的整體詮釋甚至不如以前。備受關註的“作弊”開始了。在半明半暗的光線中,他身著黑色絲質睡袍,慵懶地踱著步,微微抖動著衣襟,露出了胸前的玫瑰紋身...他看了壹眼觀眾,欺騙性地舉起手,輕輕碰了碰手指上的鉆戒,笑了...“或者說,出軌不是出軌,只是孤獨的人更難幸福。”他踩在風口上,讓衣服像翅膀壹樣飛起來,裸露的皮膚時隱時現,像黑夜裏的妖花...用什麽來詮釋這首歌更合適呢?還有誰能把現場表演做得像MTV壹樣完美?他不是簡單地忘記唱歌,而是像演電影壹樣表演音樂。主題的把握,角色的轉換,情緒的轉換,氣氛的調動,都是經過計算的。這樣的作品,不親自去看,只看報紙上別有用心的靜態照片是不會理解的。其實這場演唱會有很多男性化的形象,比如追,比如愛,但是媒體只關註出軌和紅。在《紅色》中,他真的以閃亮黑紅高跟鞋的造型出現,在壹群男伴中跳起了貼身的探戈。這位阿根廷舞蹈大師教授的舞蹈風格優雅,但更難得的是,作為壹名歌手,他可以無可挑剔地與職業舞蹈家朱永龍相媲美。“紅色,像玫瑰任性的結局,像唇邊的壹滴血壹樣苦澀。黑暗中,夢是黑暗的,鏡中看不到的痛苦,重如紅塵的流逝……”載歌載舞,他已經完全進入了現場。特寫裏,他的眼神冰冷,挑釁,妖媚,空靈,明知道觀眾看不清楚,他依然壹絲不茍。而現場觀眾早已陷入他營造的性感詭異的氛圍中,屏息凝神後掌聲潮湧。
有了這次經歷,當2000年他的“激情四射”演唱會《女扮男裝》被廣泛談論時,我並不是很相信,事實再次證明了“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熱情》音樂會他在世界各地巡回了100多場音樂會,僅在日本就開了10場,創下了中國歌手的紀錄。2001在名古屋看到的。這也是我第壹次有機會看他的現場表演。我才真正知道為什麽觀眾總是愛他,什麽叫做超級明星和藝人。這場演唱會的造型是由法國服裝大師讓-保羅·高緹耶親自設計的,這是唯壹壹場為亞洲藝人設計的,也只有他才能詮釋這些服裝的精髓。形象設計的思路是“從天使到魔鬼”,從象征天使化身的開場純白羽毛服裝,到天使身著古色古香的貝殼裙變身美少年,到身著金色套裝的拉丁情人,再到身著玫瑰絨歌劇外套的魔鬼化身...我們壹直知道他很美,卻不知道他可以這麽美!我們壹直知道他的聲音很出彩,不知道他能在這裏出彩二十年!第壹首歌《醉生夢死》的開場效果只能用爆炸來形容,從聲到色,從內到外,從舞臺到舞臺,都是無與倫比的震撼,整首歌完全給人置身於夢境的感覺。他的聲音在現場聽起來難以置信的動人。他是我認識的唯壹壹個在演唱會上比錄音室唱的更好的歌手,可能是因為他的感情更豐富。他也是我認識的唯壹壹個四十多歲還比二十多歲跳得好的歌手。他在銳舞派對上壹連唱了八首快歌,不停地跑啊跳啊跳了半個多小時。這個時候他就不用用當年那種生硬做作的舞蹈了。他輕輕地舉起手指,引起壹聲尖叫。他的腰隨意壹扭,就足以讓眾生顛倒。壹套像《無心睡眠》壹樣幾乎永恒的舞步,在他的腿上跳出來,依然讓人百看不厭。每次演唱會的這個時候,觀眾都會站起來,在他的熱度下開心的唱歌跳舞。
唱《愛》之前,他背對著觀眾,慢慢扯下發髻上的發卡,貼近唇邊吻了壹下,扔在地上,長發悄然滑落。這是在裝女人嗎?身材壯碩,肌肉結實,留著胡子,粗獷奔放的女人?什麽像女人?如果妳看過演唱會現場,妳就知道他的風格真的比男人更陽剛,尤其是他換上古埃及風格的貼身禮服和中世紀的天鵝絨長袍,襯托出壹頭狂野的長發,讓他感覺陽剛高貴。不愧是世界級造型師的傑作。日本歌迷瘋狂地擠在臺前,和他壹起跳舞,唱復雜的粵語歌詞,甚至和他壹起模仿黨員金的臺詞:“...他們是紅軍!..... "他用英語、粵語、普通話和半生不熟的日語給觀眾講笑話,向他們表示感謝,向大家介紹工作人員,並在亮燈的白色場景後面公然換衣服,引來觀眾震耳欲聾的尖叫聲。中國從來沒有壹個歌手能贏得外國人如此的崇敬和崇拜,也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有。
和前幾屆壹樣,在最後,他第二次演唱了心愛的歌曲《我》,還在臺上印上了日文字幕,方便觀眾理解歌詞。“我就是我,我會永遠愛這樣的我……”在寂寥的燈光下,他的表情落寞而堅定,他跪在激情處,幾乎跪在了我們的心裏。周圍的日本觀眾哽咽著喊道:“LESLIE!謝謝大家!我們永遠愛妳…………”我想起上海演唱會上榮門客棧打出的橫幅:“我們永遠愛妳這樣”——什麽是“妳這樣”?真的不好說清楚。舞臺上的他瞬息萬變:高貴風騷,端莊性感,優雅傲慢,天真放蕩...我開始相信這個人真的像天使或者魔鬼,否則不可能魅惑世界上很多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