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菠蘿叫菠蘿?
但是如果問壹個說英語的人他們是否聽說過鳳梨果實,妳可能會得到同樣困惑的表情,但原因恰恰相反。說英語的普通人不知道鳳梨是什麽——盡管它是幾乎所有其他主要全球語言中菠蘿的名稱。
在 *** 語、德語、法語、荷蘭語、希臘語、希伯來語、印地語、瑞典語、土耳其語中——甚至在拉丁語和世界語中——菠蘿被稱為ananas,在字母表和重音方面有不同的地方變化。在沒有它的語言中,通常是因為這個詞是從英語輸入的,例如日本的パイナップル(painappuru)和威爾士的pinafel。
那麽,英格利希是如何在這場戰鬥中如此引人註目地選擇錯誤的壹方呢?菠蘿,不管叫什麽名字,嘗起來都不壹樣奇怪和刺痛嗎?
要找出英語作為壹門語言出了什麽問題,我們必須回頭看看歐洲人是如何第壹次遇到這種原產於南美洲的水果的。哥倫布於 1493 年對瓜德羅普島的探險首次對它進行了編目,他們稱它為pi?a de Indes,意思是“印第安人的松樹”——不是因為這種植物像松樹(事實並非如此),而是因為他們認為這種果實看起來像壹個松果(嗯,......它仍然沒有。但妳可以看到它。)
哥倫布當時正在西班牙執行任務,西班牙人盡職盡責地仍然使用縮寫形式pi?as來描述這種水果。但幾乎所有其他歐洲語言(包括哥倫布的母語葡萄牙語)都決定沿用南美洲土著圖皮人給這種水果起的名字:ananas,意思是“極好的水果”。
根據詞源,英語單詞菠蘿於1664 年首次應用於這種水果,但這並沒有結束菠蘿與鳳梨的大辯論。即使到了 19 世紀,英語中也有這兩種形式同時使用的例子;例如,在托馬斯·鮑德溫 (Thomas Baldwin) 的《鳳梨栽培實用指南》的標題中;或1813 年出版的Pine Apple Plant 。
所以既然我們知道這兩個詞的意思,為什麽說英語的人不放棄這種不合邏輯和無益的語言區別呢?最終的原因可能是:我們只是覺得自己的語言比別人的好。
妳看,菠蘿在應用於水果之前就已經是壹個英語單詞了。1398年首次使用,最初用來形容我們現在所說的松果。有趣的是,松果壹詞直到 1694 年才被記錄下來,這表明將菠蘿應用於鳳梨果實可能意味著人們必須找到替代品以避免混淆。雖然ananas在語言的邊緣徘徊了壹段時間,但當在使用本地詞和外國的、進口的詞之間做出選擇時,英語經常使用前者,以至於後者基本上消失了。
當然,現在改變主意還為時不晚。如果您想在下次訂購比薩餅時要求提供鳳梨,請嘗試壹下(盡管我們不能說您最終會得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