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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裏的配伍禁忌是什麽?

在中醫中,根據疾病的需要和藥物的性能,選擇性地組合兩種以上的藥物。藥物配伍之間會有壹些相互作用。前人把草藥的應用和藥物之間的配伍歸納為七個方面,稱為藥物七情,即單向、互需、互吸、互畏、互殺、互惡、對立。其中,除了單線是指單藥治療外,其余均為藥物配伍。相須是指將性能和療效相近的藥物聯合使用,能明顯增強原有療效。如石膏與知母合用,可增強清熱瀉火的功效。相配是指具有某些共同性能和功效的主輔藥相配合,輔藥可以幫助主藥提高療效。如黃芪與茯苓合用,可增強黃芪的利水消腫作用。互畏是指兩種藥物協同作用,壹種藥物的作用和毒副作用可以被另壹種藥物抑制。比如生姜可以抑制生半夏或生南星的毒副作用(見十九怕)。自相殘殺是指壹種藥物可以減少或消除另壹種藥物的副作用。例如防風可以減輕和消除砷的毒性。互相殘殺和互相恐懼,其實是同壹配伍關系的兩種提法。相互厭惡是指兩種藥物合用可以相互牽制或破壞,使效果降低甚至喪失。比如黃芩可以減弱生姜的溫熱作用。反之,則意味著兩種藥物合用會產生毒副作用。比如甘草與甘遂配伍會產生副作用(見十八矛盾)。

兼容性禁忌:十八個對立面

十八反列出了三組對立藥物,分別是:甘草、大戟、海藻、芫花;附子(川烏、附子、草烏)、半夏、瓜蔞(瓜蔞、瓜蔞子、瓜蔞子)、川貝母(川貝母、浙貝母)、白蘞、白芨;藜蘆、沙參、丹參、玄參、苦參、阿莎麗和芍藥(赤芍和白芍)。

十九種恐懼

列出了9組19種相反的藥物,具體為:硫磺、砷、狼毒大戟、矮牽牛、丁香、姜黃、附子、草烏、犀角、硝石、松節油、人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