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健康和安全管理程序?
1.0用途
為了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證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0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我廠的健康安全控制管理。
3.0定義
沒有
4.0職責或參考文件
5.0程序
5.1與健康和安全相關的控制範圍包括:
食堂廚房工人
餐具衛生
火災危險點(倉庫)和化學品倉庫
電工
駕駛員
醫務室(或急救藥箱)
其他方面(如特殊崗位和有毒有害崗位等。)
5.2健康和安全要求
5.2.1廠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各項健康安全計劃,並向人事行政部高級經理匯報。
5.2.2公司應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包括適宜的溫度、充足的光線和良好的通風。
5.2.3為員工提供充分的安全和健康培訓,包括醫療急救培訓和相關的急救設施。
5.2.4提供清潔的衛生設施、飲用水和足夠的食物儲存設施,包括:足夠的宿舍空間、完整的宿舍設施、清潔的用餐設施、清潔的用餐區等。
5.3健康控制
5.3.1廚房員工應在上崗前到當地醫院進行體檢。經考試合格後,應在上崗前接受相應的培訓。
5.3.1.1廚房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註意衛生習慣,工作前洗手,保持環境清潔。
5.3.1.2保證食品、餐具、炊具的清潔,餐具勤洗後實時消毒;生的和熟的食物應分開存放,並妥善遮蓋。
5.3.2為了員工的健康,工廠部門建立醫療應急計劃,同時實施和培訓:
5.3.2.1公司各車間管理區域均配備急救藥箱,每個藥箱內均裝有壹般傷害所需藥品。
5.3.2.2,如果妳需要使用盒子裏的藥物,請參考藥品的介紹和藥盒上的特別說明或遵醫囑。
在5.3.2.3,人事部每年負責安排時間,根據《醫療急救手冊》的計劃,每半年至少對各部門相關急救人員進行壹次醫療急救培訓。
5.3.2.4公司設立了醫務室(在每個車間辦公室),由每個車間的第壹反應人員管理和操作。
5.3.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和上崗後的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
5.3.4執行國家規定,在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強度和防護措施等方面,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或女職工從事超重、有毒有害勞動或危險作業;並且不安排他們延長工作時間和夜間工作。
5.4安全控制
5.4.1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制度,並在上崗前接受相應的培訓。
5.4.2從事特殊或技術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或。(如電工操作證、起重機/叉車駕駛證等。).
5.4.3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為員工提供合適的防護用品;例如:灰塵、防毒面具/口罩、手套、護目鏡/眼鏡、耳塞/耳罩等。
5.4.4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倉庫和場所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4.5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識;倉庫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區域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5.4.6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通風設備和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5.4.7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應配備急救設施,並提供緊急處理方法。
5.4.8所有化學品的材料安全數據MSDS應保存在工廠內。
5.5健康和安全檢查
5.5.1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健康安全檢查計劃表。
5.5.2檢查項目包括:電氣/機械設備、消防設備、消防通道和化學品安全、健康和衛生、安全操作、煙花控制等。
5.5.3檢查中發現可能危及員工安全或健康的隱患時,人事行政部應采取相應措施並跟蹤。
5.5.4檢驗完成後,人事行政部應保存所有檢驗報告記錄。
6.0記錄
6.1健康安全檢查報告:由人事行政部保存,保存至少壹年後可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