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健康與健康促進協會章程
第壹條本促進會的名稱為中國衛生與健康促進會,英文名稱為中國衛生與健康促進會,簡稱中國健康促進會和CAPSH。第二條中國健康促進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衛生系統老領導、專家學者發起,中國大陸、臺港澳地區從事醫療衛生教育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壹級社會團體學術機構。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中國大陸、臺港澳地區的社會力量參與其中,大力推動我國醫療衛生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和改善我國健康狀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實現全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加強與國外醫療衛生教育的交流與合作。第四條:協會的方針: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教興國戰略。本著服務大眾的原則,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努力提高中華民族的健康科學知識水平,建立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第五條為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式,本會設立若幹職能部門,接受中國民政部、衛生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第六條協會地址:中國北京。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七條本協會的任務是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醫療衛生科普和健康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醫療衛生知識水平,增強自我保健能力;二是組織醫療、藥學、保健、醫用生物制品、保健康復、醫療器械等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國內外學術、科技研討、交流、宣傳、培訓等活動。,不斷提高健康產業的科技水平和產業化程度;第三,開展咨詢服務;四、組織評選和獎勵優秀醫學科技成果(包括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等。);五、開展醫學學術交流,組織重點學術課題和科學考察活動,密切學科間和學術團體間的橫向聯系與合作;六、編輯出版醫學學術、技術、信息、科普等期刊、圖書資料和電子音像制品;7.發展國際學術交流;八、承辦上級和有關部門委托的項目。
第三章成員
第八條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第九條會員條件凡認可本協會章程,願意履行其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踐行科學道德,願意加入本協會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成為本協會會員。1.個人會員:1,醫藥衛生類院校畢業並取得相應技術職稱(資格);2.非醫學院校畢業但從事醫療衛生教育工作的職工;3.從事醫療保健、醫藥衛生行業領域並積極支持本協會工作的人士。4.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學會或組織的會員,可以跨協會申請加入本協會。二是願意參加協會活動,擁護協會章程,支持協會工作,與協會專業相關,在協會業務(行業、學科)上有壹定影響,在醫療衛生教育機構、企事業單位有壹定數量科技人員的單位會員。第十條辦理入會審批手續的個人會員,由本人申請或所在單位推薦,經本會理事會批準後發給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向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理事會批準後出具證明。第十壹條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功率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享有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和建議權,並對其進行監督;3.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相關學術活動;4.優先考慮協會組織的國際會議,派代表出席國際會議;5.優先在協會刊物上發表論文,獲取協會出版的相關資料。6.自願加入協會,自由離開協會。二、義務1,遵守公司章程;2.執行本會的決定,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3.參加本協會組織的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5.按要求繳納會費。第十二條各種會員證書(聘書)由本協會統壹印制。第十三條會員退出俱樂部,應當書面通知俱樂部,並交回會員卡。會員壹年內未繳納會費或未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不能再以我們會員的名義開展活動了。第十四條會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經本會理事會批準,予以除名,並收回會員證書或聘書。
第四章機構和負責人設立和撤銷
第十五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全國代表大會,其職權是:1。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二。董事的選舉和罷免。審議第四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理事會的工作原則和任務;五.通過提案和決議;6.決定終止;7.決定其他重大問題。第16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始得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員代表半數以上同意方為有效。第十七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召開會議的,必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延長任期不得超過壹年。第十八條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國會閉會期間,它領導理事會的工作,並對全國議員大會負責。任期五年。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或決定;2.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執行理事;第三,準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五、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6.決定本會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七、決定罷免各類委員;八、審批年度學術計劃和工作計劃;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的工作;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Xi。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開。該決議須經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壹次,特殊情況可采取通訊形式。第二十壹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壹、三、五、六、七、八、九、十項規定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任期五年。執行主任由理事會從董事中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的人數不得超過董事人數的三分之壹。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同意方為有效。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六個月召開壹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特殊情況可采取通訊方式。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三)會長、副會長最高工作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工作時不超過62周歲;(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日常工作;(五)沒有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由理事會從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的任期為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同意,方可就任。第二十六條本會選舉產生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工作年齡的,經理事會批準後方可任職。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秘書長是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將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條協會會長的職責如下:召集和主持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和常務理事會會議;二、檢查全國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和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秘書長的職責如下: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2.協調分支機構、代表處和實體的工作;三、提名副秘書長和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或辦事機構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4.決定辦事處、代表機構和實體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5.處理協會的其他日常事務。第三十條根據工作需要,理事會可酌情設立若幹工作委員會,承擔理事會交辦的相關任務。第三十壹條根據需要,協會將設立若幹專職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室。第三十二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職務、技術職稱、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本會的資金來源:會費;2.國內外個人或團體的資助或捐贈;3.相關部門的資助;4.在法律允許的經營審批範圍內從事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5.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四條本會資金來源必須合法,資金必須用於本會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之間分配。第三十五條協會應當配備專職會計人員,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時,必須與接收方辦理交接手續。第三十六條本會資產管理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完整,接受會員代表大會、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第三十七條經費用於辦公費、科研費、學術活動費和自身管理費用(含工作人員勞務費)。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會的資產。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本會章程的修改,應當由十名以上會員聯名提出,經理事會通過後,提交全國代表大會審議。第四十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壹條本會的終止,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提出,經會員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生效。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前,應當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於2011年4月由協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第四十五條協會會徽為以蛇和杖為中心的圓形輪廓,杖上纏繞壹條蛇,背景為中國地圖。圖片頂部和底部的字符分別是協會的中文繁體全稱和英文縮寫“CAPSH”,藍底白字。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