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愛愛案的案發過程
2013年49歲的龔愛愛戶籍所在地為神木縣神木鎮,曾經擔任神木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在2013年2月4號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公訴人靖邊縣人民檢察院調查查明,2005年,龔愛愛花費30萬元,委托北京壹售樓人員為自己和女兒辦理了兩個北京戶口,戶籍登記地址在北京市朝陽區。在2006年8月和2008年10月,龔愛愛先後兩次委托神木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為其在當地辦理了兩個假戶口和相應的身份證件,所用的姓名分別為“龔仙霞”和“龔愛愛”,利用這些假身份證件,龔愛愛在北京和陜西等地購買了大量房產並註冊了公司。
龔愛愛在已有合法戶籍和身份證的情況下,2005年在北京購房時付款30萬元通過售樓人員為本人及其女兒購買北京市戶籍。
2006年8、9月份,被告人龔愛愛讓時任神木縣公安局政委的何生發(已死亡)給她重新辦理戶籍,張新堂在山西省臨縣公安局克虎鎮派出所以補錄戶籍的方式為龔愛愛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假戶籍,後把該戶口遷往陜西省神木縣神木鎮並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假身份證。2009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使用該身份證辦理了兩套房子的房產證並進行了神木縣艾麗莎購物有限公司和神木縣正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登記,該戶籍信息於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縣公安局註銷。
2008年10、11月份,被告人龔愛愛讓何生發再次給她辦理壹個名為“龔愛愛”的戶籍。何生發指使本局民警張新堂(另案處理)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張又通過他人找到了山西省興縣公安局維嘉灘派出所為龔愛愛辦理了假戶籍,後將該假戶籍遷入神木縣大柳塔派出所,並辦理了與其原來真實的身份證號碼不同的“龔愛愛”的居民身份證。該戶籍信息已於2012年1月6日被神木縣公安局發現重戶後註銷,但龔愛愛的身份證未被收回,後龔愛愛又用該身份辦理了壹處房產的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