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品的目標對象命名是什麽
2、地名法。即直接以某個地名或變通地名作為商業命名的壹種方法。比如“上海”牙膏、“龍口”粉絲、“永豐”辣醬、“大上海”西服、“上海灘”禮帽等等,這種命名法壹般適合某些地方特色很濃的商品取名,以突出商品的正宗,否則,難以強調品牌的個性。
3、動植物名法。即選用某種動物或植物名稱作為商業命名的壹種方法。如“熊貓”電視、“牡丹”電視、“野山茶”香煙等等。運用這種方法要註意掌握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顧客對動植物的不同喜好,有無禁忌。如我國多把“孔雀”視為“吉祥”的象征,但在歐洲卻把孔雀視為“禍鳥”,作為蔑視的象征。
4、功效法。即根據商品的使用價值不同,找出最能表達商品功效的關鍵詞作為商品命名的壹種方法。如“瀉痢停”止瀉片,“胃友”牌胃紅,“黑又亮”鞋油等等。這種命名法,單刀直入,簡單明了,人家壹聽名字就知道“葫蘆裏賣什麽藥”。因此,這種方法較常用。
5、數字、字母法。即用若幹數字或英文字母組成商品名稱的壹種方法。如“555”香煙、“999”感冒沖劑、“168”飯店、“IBM”電腦、“TCL”手機等等。如果是涉外品牌名稱,同樣要註意外國人在數字方面的偏好與禁忌。
6、寓意法。即取材於傳說中的神話故事給商品命名賦予神秘的色彩,或寓吉祥、祝福之意;也可選用能代表企業精神的詞匯作為商品命名。如“太陽神”口服液、“阿波羅”商場、“家家旺”超市、“紅雙喜”彩電等等。
具體給商品命名時,也常把上述幾種方法組合運用,如“66順”皮鞋。當然,也可選用企業感興趣的其他某些詞匯或單詞組合作為商業命名。如“小石頭”、“燈塔”、“黑三角”、“惠爾浦”、“超級英雄”等等。理想的商品命名還應結合企業的整體營銷戰略統籌考慮。
比方說,妳的企業是只專註某特定行業,還是將來打算向相關領域或對妳來說是全新的領域發展。前者考慮單壹品牌或單壹系列品牌也許能行,後者則必須考慮多種品牌或若幹品牌系列組合。假如某公司向市場推出“寶寶樂”奶粉、煎餅、雪糕、面食早點主要為小朋友提供服務,又假設該公司後來又進軍成人保健品市場,顯然,再用“寶寶樂”命名就令人啼笑皆非了。
此外,從發音的角度,研究商業名稱音調韻仄的變化規律,使起出的名字好念又好聽,無疑也是十分必要的。當然,光有壹個好聽的名字,也不可能成功,它需要有適銷的商品,優良的服務和隨機應變的競爭策略作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