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縣就沒有好人嗎?
問題出在人們對“縣”字含義的理解上。“郡”的傳統形式是“縣”,原意為“掛”。《說文》曰:“郡也,系也。”從部門,縣裏會了解的。“比如《馮偉伐譚》詩中有壹句,“不獵不獵,胡占爾庭中有縣鶉麽?“再如《國語·於今》:“請沈在曲沃縣”,此處縣意為“掛”。郡又叫“桓”,是州縣之郡,是壹個行政區劃單位。郡縣制起源於春秋,普及於戰國,定制於秦。郡縣是諸侯掠奪土地,各國爭霸的產物。它最早出現在公元前690年的楚國。設郡是控制新征服地區的權宜之計。因其新近被征服,且距離遙遠,故設立臨時機構“使之”,故名“郡”。戰國以後成為比較定型的地方地域制度。秦時設郡,直屬中央,分上、中、下三級。此後壹直是中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中國兩千多年的縣制,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連接縣、州、府、省,連接鄉、鎮、區、村、村等等。目前我們通常把壹個縣理解為壹級行政區劃,壹般指該縣所轄的全部區域。其實縣所指的對象範圍有壹個變化的過程,所以縣有多重含義。縣首指“縣治”和“縣政”,如《三國誌·韓瑋單春》所寫的“笑林”:“遂縛黟縣”。這意味著把人綁起來,送到縣政府。在我們現在的口語中,通常會說“縣裏發的”、“縣裏的通知”等。,無疑指的是縣級行政單位,來源於“縣政府”。縣城指的是下壹個“縣城”,即縣政府所在地的鎮。我們通常說的“到縣城”,就是到縣城。最後,縣的意思是“縣域”,即壹個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區域,也就是我們現在通常使用的。比如“蘇三監獄位於山西省洪洞縣”,這裏的“洪洞縣”是指洪洞縣所轄的整個區域。
其實“省”字的意思也差不多。省現在主要指元朝以後中國最高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古代宮中禁地稱為行省,如“行省”。魏晉時期,中央設置中書、尚書、門下三省,協助皇帝處理日常事務,行省成為中央府署的名稱。天惠十五年(1137),金熙宗在劉、兩地設鎮。以後地方遇有重大事務,中央經常派尚書省的官員到地方坐坐,便宜行事,說是去尚書辦事方便。但金代的行尚書省在地方上仍是中央政府的臨時機構。元制。忽必烈以中書省宰相為國家政務,改地方尚書省為中書省。隨著疆域的發展和政局的穩定,在成宗大德年間,全國共有11個行省,行省成為最高的地方行政區劃。明初仍沿襲元制,在當地設置書省。朱元璋認為中書省在銀行的權力太重。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他首先采取措施削弱地方權力。洪武九年(1376)改中書省為承辦宣官司。到明朝末年,全國共有13家公司。清朝建立後,在廣州內陸地區設省,改行省。除了明朝原來的13行省,順治元年(1644),北直隸改為明朝直隸省,南直隸改為江南行省,***15行省。這就是現在“省”的由來。所以省的意思最初是指宮中禁地,後來是指中央行政機關,再後來是指最高的地方行政機關,都屬於吏部。後來“省”的範圍擴大到指整個省級機關所在地,即省會。比如1922有壹次“省港總罷工”,其中“港”是香港,“省”是廣東省會廣州,而不是廣東全省。在我們今天的口語中,也常見說去省城就是“去省裏”。現在,省的含義大多是指省級行政機關管轄的所有地區。高中教材《中國古代史》在介紹明清科舉制度時,說“省考在省內舉行”,這裏的省當然是指省會。因為這個意思現在已經很少用了,所以有人說“鄉試之後”是病句。後來教科書中“省”字後加了“市”字。其實這句話沒有錯,只是節約的意思現在用的少了,導致誤解。
從這個角度來看,蘇三所說的“洪洞縣沒有好人”並不是說整個洪洞縣沒有好人,而是說洪洞縣政府辦公室沒有好人。這句話在當時並不過分,所以不能說蘇珊說話太偏激。是所有人都把意思搞錯了,即使洪通郡的人遭受了不公正,而讓蘇珊得到了冤枉壹個好人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