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3個月吃了養胃顆粒12天
妊娠後,孕婦體內酶有壹定的改變,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壹定的影響。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積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藥物對胎兒有壹定的影響,那麽妊娠期可以服用養胃顆粒嗎?
養胃顆粒是壹種中成藥,主要成分有黃芪、黨參、陳皮、香附、白芍、山藥、烏梅、甘草等。成分的藥理在於:山藥有滋養強壯,助消化,斂虛汗,止瀉之功效,主治脾虛腹瀉、肺虛咳嗽、糖尿病消渴、小便短頻、道精、婦女帶下及消化不良的慢性腸炎。黨參有補中益氣、生津止渴、養血和營的作用,常用於脾肺氣虛、聲音低微、懶言短氣、四肢無力、食欲不佳、氣虛、氣津兩虛、氣血雙虧以及血虛萎黃等癥。香附用於肝郁氣滯,胸、脅、脘腹脹痛,消化不良,胸脘痞悶,寒疝腹痛,乳房脹痛,月經不調,經閉痛經。
養胃顆粒功能主治養胃健脾,理氣和中,用於脾虛氣滯所致的胃痛;癥見胃脘脹痛,噯氣不舒,納呆食少,神疲乏力,慢性萎縮性胃炎見上述證候者。養胃顆粒的用法用量為開水沖服。壹次1袋,1日3次。
孕婦不同時期使用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是不同的。孕婦受孕後4周內胎兒已經完成了神經系統和循環系統的初步分化;孕婦妊娠8周內,即孕婦停經2個月內,胎兒的腦、脊柱和中樞神經系統已經形成了,其他的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孕婦懷孕到12周,即停經3個月左右,器官發育已經基本完成。因此,在懷孕頭3個月用藥引起胎兒畸形的可能性最大。孕婦懷孕3個月後用藥引起胎兒畸形已少見,但仍可通過藥物的毒性和副作用,對胎兒產生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