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時代的網絡輿情研究有哪些?
壹般來說,輿論的發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輿論發酵、輿論傳播、輿論引導和輿論營銷。
第壹,輿論發酵。眾所周知,任何突發的輿論都是真實事件,都是社會現象,都是* * *認知的虛擬投射。這些事件、現象和認知還有壹個往往被大眾忽視的* *特點,就是這些事件、現象和認知往往能引發大眾的思考、討論和觀點的交鋒。當這些被放到輿論場上,引起公眾討論的時候,這就是我們通常認為的輿論。輿論的發生往往是從壹個網帖的爆料、壹段視頻的曝光或者壹段文字的吐槽開始的。簡而言之,這些都會因為這種輿論的* * *特性而被持續關註和放大,這種* * *特性就是“參與性”、“可辯論性”、“可論證性”。據筆者觀察,這壹階段的持續時間基本維持在24至48小時。在此期間,網絡上關於輿情事件、人物等因素的信息會不斷湧現。比如快播案的這段輿論期,網絡上出現了大量關於“CEO王欣”、“審判現象”、“快播辯護團隊”的信息;在“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的輿論期,輿論場也呈現出“爆炸現場”和“涉事企業”的特征。
第二,輿論傳播。當輿論場中與輿論相關的信息總量達到飽和時,輿論的發展趨勢將進入第二階段,即傳播擴散階段。以自媒體和大V為代表的輿論主體會介入圍觀者的炒作,有的是為了獲取流量,吸引眼球;還有的是為了提升自己的輿論影響力;還有的是為了發泄內心的社交情緒;簡而言之,這個時期可長可短,長於三天,短於壹天,大多取決於具體輿情事件的公眾凝聚力程度,在此期間輿論會呈現出壹段高燒不退的時期。
第三,輿論引導。自媒體、自媒體賬號介入輿論傳播壹段時間後,輿論場的壹些深度解釋性評論也會隨之而來。受輿論熱點程度、影響程度等現實因素影響,發布評論的媒體層級會有所不同,從人民日報、新華社到地方媒體的時事評論。總之,在這期間,評論和意見的交鋒才是輿論的主角。值得註意的是,這個時期是網絡輿論最容易延伸到線下產生具體效果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時候。
第四,輿論營銷。隨著輿論的連鎖效應不斷放大,以營銷、吸引眼球、盈利為目的的營銷賬號會被卷入熱炒,“淘寶同款”、“我的產品靠譜”等吸引眼球的噱頭會在大眾的“朋友圈”不斷刷屏。輿論效應也從局部焦點逐漸延伸到全國頻發的“輿論搭便車”現象。比如青島“天價蝦”事件,後期出現了大量的輿論營銷現象,比如“每平方100只大蝦”、“壹件衣服有多少只大蝦”等等。這種利用輿論熱點的營銷行為很容易在全國產生連鎖效應,後期連續出現的麗江、海南騙客輿論就是典型案例。
那麽問題來了。面對如此有規律、可行的輿論路徑,作為官員應該怎麽做?樂思軟件給出以下建議:
第壹階段:督促實體部門盡快查清事件真相,同時也擠壓謠言的輿論空間。在輿論和發酵的初期,各種信息會不斷出現在輿論場中,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半真半假的,有的完全是假的。事實上,由於真實信息仍在調查中的客觀條件,權威信息在這個窗口期處於缺位狀態,無法滿足公眾對信息的需求,使得公眾更容易接受這壹時期的謠言。可以想象,壹旦虛假信息占據輿論主流,真實信息就會不斷被邊緣化,輿論處置就會陷入被動。那麽在這個時期,除了督促實體部門盡快查明事件原因,還需要打擊謠言,擠壓其輿論空間,以保證後續的真實信息能夠成功占據輿論主流。
第二階段:官方權威發布,搶占輿論話語權。進入第二階段,意味著輿論將進入傳播期。這時,傳播“誰”的信息就成為輿情處置成功的關鍵。選擇傳播官方權威聲音或者所謂的“網帖”或者“網曝”,對後續的輿論走向影響很大。如果這期間官方權威聲音缺位或缺失,媒體和自媒體賬號很容易采用“網帖”“網曝”的內容。由此可見,輿情信息的傳播充滿了不確定性。這個時候,具有政務屬性的政府官員就要發揮好自己權威的定位作用,及時發聲,把輿論話語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三階段:邀請媒體和評論員見證事件真相,進行評論和解讀。不在具體事件所在地的媒體,因為信息溝通不充分,對事實了解不全面,往往會發表偏頗的評論。這時候輿情的處理,要邀請當地媒體、有意采訪的媒體、壹些有理性想法的評論者參與進來,根據真實情況寫出客觀的評論,把事情“說清楚”、“說清楚”。
第四階段:介入營銷和利益相關方。如果輿論發展到這個階段,對當地的負面影響基本上是不可逆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任其發展,因為如果在此期間沒有對壹些無底線的輿論營銷進行有效的幹預,與這種輿論相關的“輿論搭便車”現象還會繼續在各地出現。在此期間,需要對利用輿論熱點進行惡意營銷的賬號和維護者進行有效幹預,幹預方式有很多,比如舉報、打擊、管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