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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補貼發放時間2021年

2021糧食補貼發放時間為:補貼資金發放時間壹般在每年夏季的6-7月份左右,但各地區會有細微差別。

夥食補貼的具體標準如下:

1,農業支持和保護補貼

包括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其中,糧食直補對象主要是水稻、玉米和小麥,水稻補貼標準大部分地區提高250元/畝,玉米補貼標準各地區有所不同;良種補貼標準為水稻15元/畝,小麥、玉米、花生10元/畝。

2.對糧食生產者的補貼

補貼主要覆蓋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和內蒙古,針對玉米、小麥、水稻和大豆種植者。壹般黑龍江玉米生產者補貼30元/畝,大豆生產者補貼255元/畝,水稻生產者補貼地表水133元/畝,地下水93元/畝,小麥生產者每畝補貼118。

糧食補貼申請流程如下:

1.農民自己向村委會申報糧食作物種植面積;

2、村委會核實農民自報種植面積;

3、核實後,匯總上報當地農辦;

4.接到報告後,匯總各村上報的戶數面積,安排專人進村公示每個種糧農戶的耕種面積(公示期為7天);

5、公示無異議後匯總上報縣農業局、財政局,有異議的重新核定;

6.經縣市財政局審核後,補貼發放到“惠農壹卡通”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以出讓方式轉讓的,應當經發包人同意;分包、租賃、交換或其他流轉方式應報發包人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雙方的名稱和住所;

(二)出讓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和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土地使用權出讓;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轉讓價格和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