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什麽時候放開單獨二胎政策
2014年5月30日,“單獨兩胎”政策在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該政策正式開始實施。備受關註的是,政策以2013年11月12日黨的會議通過決定的時間為節點,該日期以後,單獨夫婦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在我國人口形勢逐漸趨向於老齡化,勞動力比重不斷縮小,養老負擔加重,國防力量等薄弱的情況下,國家開始要求實行放開單獨二胎政策,不同省份放開單獨二胎政策的時間不壹致,那麽山東什麽時候放開單獨二胎政策呢?的我為您解答。
山東什麽時候放開單獨二胎政策?
2014年5月30日,“單獨兩胎”政策在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該政策正式開始實施。備受關註的是,政策以2013年11月12日黨的會議通過決定的時間為節點,該日期以後,單獨夫婦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修正後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中取消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將《條例》第二十壹條第壹項“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修改為“夫妻雙方或者壹方為獨生子女的”。 (壹)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二)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組確診第壹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三)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壹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五)夫妻壹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壹個女孩的; (六)夫妻壹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壹個女孩的; (七)夫妻壹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 (八)夫妻壹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壹個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壹方只生育壹個子女,另壹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且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壹,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壹)男方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與女方父母***同生活並履行贍養義務的(女家姐妹數人,只照顧壹人); (二)兄弟兩人以上,只有壹個有生育條件,且只生育壹個子女,其他兄弟均已喪失生育條件並未收養子女的; (三)在與內陸不連接的海島定居的。 2014年5月30日山東省通過了放開單獨二胎政策。關註各省份放開單獨二胎政策的信息,了解各省關於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政策,對自己和家庭都有壹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