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是指比法定結婚年齡晚幾年結婚
晚婚指的是提倡比法定結婚年齡晚2~3年結婚,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育是指提倡婚後推遲2
3年再生育。少生是指穩定壹個低生育水平。優生是指通過婚前檢查、孕婦定期檢查身體和科學的分娩等措施,避免生出有遺傳疾病的孩子。
按法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具體而言男25周歲、女23周歲後結婚為晚婚,晚婚生育是晚育,而必須認識到的是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長的獎勵婚假和獎勵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對於晚婚與否的認定,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如果壹方為再婚,另壹方為初婚,初婚的壹方即使已達到晚婚年齡,也不屬於晚婚。
晚婚有哪些好處?
1、有利於學習和工作,晚婚的人大多數處於朝氣蓬勃、奮發向上的時候,也是精神最旺盛的年齡,這個時候都會為自己事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假如很早就結婚了,必然會被家庭和孩子分散了心神,影響到自己的工作和學習。
2、有利於青年的身體健康,壹般只有到達晚婚年齡的人身體發育才成熟了。而那些早婚的人,年齡是符合結婚要求,但是心理和身體發育其實還不是很健全,而且過早的結婚,也容易讓女士患有壹些婦科疾病。
3、利於家庭幸福,早婚的話思想都不是很成熟,缺少生活經驗,所以家庭容易發生矛盾。晚婚的話,壹般都具備了壹定的經濟能力和生活經驗了,家庭也會更加和諧穩定。
4、有利於子女的成長,早婚的人壹般思想還不夠成熟,所以對於承擔撫養子女的重任還難於勝任,會給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帶來不利的影響。而晚婚的人思想相對成熟了很多,對於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見解會更加成熟,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法》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