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好處和壞處
公司法人的好處和壞處分別是:
1、好處,如果是在自己創業的公司,可以深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對於很多關鍵的問題進行把控,如果是在其他的企業裏,在公司的實際運營中有較大的話語權,並且也可以獲得較高的收入報酬;
2、壞處,如果是在自己的企業裏更多的是要註意自己的責任和風險,法定代表人,可能涉及到民事、行政、刑事上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企業法人的責任有哪些
1、行政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會就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能證明對公司行為不知情;
2、民事責任,根據相關的規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財產為限額對外承擔還款責任;
3、刑事責任,在相關法律規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能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4、人身自由上,當公司面臨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的特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會被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相應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