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崗位標準化管理制度?
1.成立以礦長、書記為組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為副組長,有關副礦長、副總工程師、業務科室科長為成員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機構,負責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2.礦設立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專人負責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度規劃的制定和月計劃安排,負責日常達標工作檢查組織和管理。
3.各單位必須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實施。
4.嚴格執行局《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及考核辦法》及《陳家山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獎罰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
5.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實行定期檢查和動態檢查,定期檢查由標準化辦公室組織每旬進行壹次檢查驗收,每月末進行壹次安全質量標準化全面的檢查驗收;由安檢員每班對采掘工作面進行質量評估,動態抽查由礦不定期組織,檢查各單位工程質量和各項安全質量標準化制度執行情況。
7.礦對區隊嚴格執行安全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制度,堅持重獎重罰。每月從單位工資總額中提取30%的質量標準化結構工資總額,按實際達標項目實行分專業,旬檢查、月驗收,兌現獎罰。
8.每次檢查驗收,所有參加檢查的人員都必須在原始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檢查驗收資料保持原始性、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9.礦每月召開壹次安全質量標準化例會,研究解決安全質量達標中出現的問題,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過程中的目標、制度及責任落實情況,總結安排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重點。
10.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培訓。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要加強對區隊長、安檢員、班組長、質量驗收員和特殊工種的培訓,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技術素質和安全質量標準化文化素質。
11.每月開展壹次評優評差活動,每季度評比壹次“示範”區隊,重點抓兩頭,表彰先進,批評落後、促進中間,推動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全面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