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紅十字會的基本信息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和關心紅十字事業的發展。1957年5月22日,山東省紅十字會籌備委員會成立,7月正式召開成立大會,副省長余修當選主席。1962年12月,召開第二次委員代表大會,副省長王哲當選會長(“文革”期間,紅十字會活動停止);1981年10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恢復紅十字會國內工作的報告》精神,召開了第三次代表大會,副省長丁方明當選會長。1985年11月,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選舉副省長馬長貴為會長,並通過了《山東省紅十字會組織規程》。1985年,為非洲災民募捐389萬元,成為全國募捐及上交數量最多的省份。1991年,召開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副省長宋法棠當選會長。1993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的頒布實施,為紅十字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在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中,2001年6月順理了省紅十字會管理體制,實現了單獨建制。目前,全省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均建立了紅十字會,擁有基層組織6224個,會員130萬人,成為全國紅十字事業的壹支重要力量。山東省是全國最早開展大規模駕駛員衛生救護培訓的省份之壹,已累計培訓學員300多萬人次,在全國紅十字系統頗具影響。1998年,長江、嫩江、松花江流域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全省各級紅十字組織為災區募集藥品、款物折合人民幣2000多萬元。被授予“中國紅十字會抗洪救災先進集體”稱號。2001年,積極為內蒙古、新疆等災區開展募捐活動,***募集款物近450萬元,有力的支援了災區的重建工作。近年來,還爭取到紅十字國際組織和總會援助的救災款物1458萬元人民幣,用於救助我省的受災群眾,受益群眾達400萬人次。堅持開展對弱勢群體的人道主義服務活動,元旦、春節期間,開展的“溫暖送千家,博愛在齊魯”活動,受到社會各界和群眾的廣泛贊譽。山東是最早提出“農村需要紅十字會,紅十字會需要農村”的省份,成為全國開展農村紅十字會工作的典型。積極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組織工作,在全省範圍內實現了臨床用血百分之百來自無償獻血。無償獻血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前列,先後有13個城市獲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城市獎,541人獲全國無償獻血奉獻獎。2000年,受總會的委托,我會成功承辦了海峽兩岸紅十字青少年夏令營,促進了兩岸同胞的交流。2001年4月份,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山東省分庫啟動以來,已募集資金200多萬元,征集誌願報名捐獻者2.4萬人,入庫資料1000余份。2001年12月4日,山東省紅十字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副省長邵桂芳為會長。大會審議並通過了《山東省紅十字會2001-2005年工作規劃綱要》,修改了《山東省紅十字會組織規程》,對新世紀山東紅十字事業的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2001年,國家人事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授予山東省紅十字會全國紅十字會系統先進集體稱號。2002年9月28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標誌著山東省紅十字事業邁入新的發展時期。
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山東省紅十字會將以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全面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繼續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把各項紅十字工作當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利民工作和亮點工程來做,讓人民群眾通過紅十字會的工作,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山東省紅十字會主要工作:
(壹)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傷病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
(三)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
(四)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造血幹細胞(骨髓)、器官、遺體捐獻的動員、宣傳和數據儲存、檢索工作;
(五)組織紅十字醫療機構開展義診、救護等活動;
(六)組織會員、誌願工作者開展社會服務活動和其他人道主義服務工作;
(七)對青少年進行人道主義宣傳教育,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八)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九)依法開展募捐活動;
(十)完成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紅十字會委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