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貨拉拉女乘客死亡案宣判,司機獲緩刑,這名司機在案件中有哪些責任?
這名司機在案件中存在重大過失導致這位女乘客死亡,所以應承擔刑事責任。
這件事情的起因2011年2月6日晚,壹個小女孩需要搬家。因為東西太多,她才叫了貨拉拉來幫她搬東西。因為她想節省壹些錢,司機本來想幫她有償搬東西的,但被小女孩婉拒了,所以司機有點不高興。後來她收拾好貨物去小女孩住的地方,司機想提前接下壹個訂單,於是她改變了行車路線,這讓小女孩非常害怕。在提醒司機路線偏離路線並要求停車失敗後,她開車門跳下了車,隨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這種情況下,司機應該承擔什麽責任?答案是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還要賠償壹定的經濟損失。駕駛員的做法違反了我國刑法中故意致人死亡的犯罪程度。故意致人死亡的,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需要賠償死者壹定數額的金錢。因此,駕駛人很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向被害人家屬支付壹定的經濟補償。
本案中,駕駛人因重大過失觸犯了我國刑法。根據刑法規定,他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將給予被害人家屬壹定的金錢賠償,這也為大家敲響了警鐘。不管做什麽,生命第壹,千萬不要做傷害別人的事,否則只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判決結果經過壹段時間的審理,法院最終判處司機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壹年。對於這個結果,很多人表示不理解,都覺得判的實在是太輕了。總的來說,由於涉案司機在案發後已經在看守所待了壹段時間,應該不用在監獄待太久。但因為他已經被判刑了,相當於是有前科的人了,所以估計以後找工作的時候,會受到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