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誌明的人物事件
2015年12月3日,經中***山西省委批準,中***山西省紀委對長治市市委原常委、襄垣縣委原書記田誌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田誌明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為謀求個人職務提拔和子女工作調動,送給他人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購買、豪華裝修並長期借用原管轄區單位車輛,占用酒店豪華套房供個人使用。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為謀求個人職務提拔,送給他人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田誌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山西省長治市市委原常委、襄垣縣縣委原書記田誌明(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