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房產證改名字風險大
“好房源可直接更名”、“出售期房,開盤價,每平米4000元起,可更名”……壹些房屋中介掛出這樣的售房信息。
“這都是這些樓盤剛開盤的時候,人家通過內部人拿到的房子。價格肯定比妳現在去售樓處問的要便宜,而且沒有稅費跟著,特別劃算。”壹家房屋中介的老板這樣告訴記者。記者發現,這些房子其實就是賣主跟開發商簽訂了買房協議,並交了定金,但是還沒有簽正式的購房合同。賣主們賣的其實不是房子,而是以協議中的價格簽訂購房合同的資格。
“妳看這房子的樓號,在小區裏絕對算是好地段。壹般人這個價格買不來這套房子。人家賣主就是賺點差價。就算補上差價,交了中介費,這個價格拿房子妳也合適!”房屋中介公司的老板壹再勸說記者,仿佛他給記者找了壹條沒門路又能買到便宜房子的好方法。
賣主解釋“可更名”
在壹則“可更名,售期房”的廣告指引下,記者找到了壹個自稱出售沈陽市東陵區某套期房的賣主。這套期房所在的樓盤正在建設中。樓盤半年前開始銷售,明年年末才能完工交房。這套房子建築面積為110多平方米,賣主已經簽訂購房合同,辦理了首付和按揭貸款。他告訴記者,他當時的買進價是每平方米3900元,現在要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房價對外轉讓。
賣主告訴記者,因為整套房子屬於期房,並經過房管部門的備案,所以更名手續比較麻煩。如果要更名,第壹途徑就是找開發商,跟開發商搞好關系,申請解除房產買賣合同,然後補上差價,再重新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第二途徑就是由房產中介公司來操作,買賣雙方先簽訂房產轉讓協議,再將定金打到房產中介公司賬號代為保管,約定拿到產權證後再進行房屋過戶。
律師點評:“可更名”風險大
“可更名,售期房並非賣主和房屋中介說的那麽容易。”處理多年房產領域法律事務的遼寧隆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乃龍告訴記者,其實很多樓盤都有內部規定,不會輕易在樓房售出房產證辦下來之前,為買房者進行更名。
而對於這種賣購房協議的行為,建設部早有規定: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壹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實行實名制購房,推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防範私下交易行為。
王乃龍律師分析,之所以有人願意選擇用這種方式購房,是因為樓盤在剛開盤時出售期房的價格壹般都會低於市場價。而且,在這種交易中,買房人可以低價購房,賣房人可以避免稅費,中介可從買賣雙方收取中介費,似乎三方都能從中得到好處。但是,實際上,這種不正規的交易存在很多風險。
在這類房產糾紛中,期房的買方將承受非常大的經濟風險,並且買賣雙方均存在避稅行為。對於期房的買賣,因為最終房屋的交付、權屬變更登記、房屋質量等都存在不確定的變故,作為房屋受讓方可能會承擔很多的風險,但最大風險在於期房沒有“房產證”。
而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產證”是房屋受讓人識別房屋所有權人的重要證明。在“房產證”不明的情況下,另外加上當前國內房地產市場規範還不夠完善,違約成本較低,房屋出讓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多方,從而導致“壹房二賣”或“壹房多賣”等情形,受讓人的利益很難得到保障。
因此,當妳看到“售期房,可更名”這類售房廣告時,在為價格心動之前,還是先理智地想清楚比較好。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2-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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