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天慶的摘要
據2009年重慶市檢察院的公布:2005年以來,楊天慶通過糾集曾川、劉成虎、簡紹坤,當時的刑滿釋放人員劉渝,以及社會閑散人員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以為組織成員提供生活費、聚集成員吸毒、酗酒、嫖娼等手段來控制組織的成員。楊天慶曾采取受雇殺人、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手段聚斂錢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據2009年重慶市檢察院的公布:2005年以來,楊天慶通過糾集曾川、劉成虎、簡紹坤,當時的刑滿釋放人員劉渝,以及社會閑散人員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以為組織成員提供生活費、聚集成員吸毒、酗酒、嫖娼等手段來控制組織的成員。楊天慶曾采取受雇殺人、暴力收債、強迫交易、放高利貸等手段聚斂錢財,逐步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