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是誰?
培根,是英國文藝復興時期著名的散文家、哲學家,同時也是唯物主義哲學家,實驗科學的創始人、近代歸納法的創始人等。
1561年1月22日,培根出生於倫敦的壹個新貴族家庭;12歲進入劍橋大學深造,從此開始接受新的事物、新的思想。在他父親突然病逝後,培根回到倫敦,壹面在法學院攻讀法律專業,壹面四處謀職掙錢。
在培根21歲時,取得了律師資格。隨後又擔任了女王法律顧問和首席檢察官等,並且開始“復興科學”的偉大抱負,致力於把經驗和實踐引入認識論。
晚年時的培根,被設計逐出宮廷,於是便專心從事學術研究。也正是在這段時期,他寫成了壹部部極具影響力的文學著作;1626年4月9日清晨,培根病逝。
擴展資料:
培根的主要成就:
1、歸納法
培根歸納法是基於所觀察到的事實,利用排斥的方法,來觀察各個事物或者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培根的歸納法為人們提供了壹種新的認識工具,可以給人們帶來更多新的知識,為科學邏輯的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2、唯物主義
培根繼承了古代唯物主義傳統,並且提出了唯物主義經驗論,認為感覺是認識的開端、是壹切知識的源泉,這在近代哲學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3、哲學
培根壹生致力於將哲學和經驗結合起來,將實驗和理性融會貫通。
百度百科——弗朗西斯·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