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北各地團圓飯的風俗是什麽?簡單點說,快快快!!!
節前十天左右,人們就開始忙於采購年貨,舉凡雞鴨魚肉、茶酒油醬、南北炒貨、糖餌果品,都要采買充足。年節前要預先做好新年米飯,盛放在竹籮中,上面放紅橘、烏菱、荸薺等果品及元寶糕,插上松柏枝,叫做“年飯”。 新年飲食都要取吉利的用語。江南人家新年泡茶敬客,茶盤裏或碗蓋上放兩只橄欖,稱為“無寶茶”。新年吃飯,必有炒青菜,說吃了“親親熱熱”;必吃豆芽菜,因黃豆芽形似“如意”;每餐必食魚頭,但不能吃光,叫做“年年有魚(余)”。湖南民俗概述
民俗作為壹種社會文化現象,往往以最初始、最廣泛的形態,具體而深刻地反映社會的物質生產水平、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識、精神心理狀況。世界如此,中國如此,湖南亦如此。湖南民俗的產生、演變和傳承乃至消亡,在各個不同歷史時期、三湘四水各個角落,有其不同特點,它們與湖南社會發展的進程相始終。
壹、湖南民俗的主要特征
湖南地處長江中遊、洞庭湖之南,北與湖北省毗連,東鄰江西省,南接廣東、廣西兩省區,西界貴州省和重慶市,屬於長江流域民俗文化圈。歷史上為荊蠻、揚越、南蠻等少數民族聚居地:遠古傳說時期,湖南境內有蛋尤、九黎、三苗、灌兜等部族;先楚時期有荊蠻、淮人、虎方、揚越,、象氏、風夷等;春秋戰國時期,楚人進入湖南,境內有大量的蠻族和巴人;漢唐時期,蠻族勢力遍布境內各地,此消彼長,與中原王朝時常發生大規模軍事沖突;兩宋時期,出現了瑤、苗、僚、僮、紇佬等族系復雜的少數民族,逐漸演變成明清以來的苗、侗、瑤、土家等族,加之白族、回族、維吾爾族等的相繼遷入,湖南成為除漢族之外,少數民族比較多的省份之壹,大量的少數民族習俗成為湖南民俗中最主要的特征。
這些與漢族地區特別是和北方中原地區截然不同的社會風俗和生活習慣,往往被封建統治階級和大漢族正統主義攻擊和鎮壓少數民族的口實和理由。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以後,***產黨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視民族問題,制定了正確的路線和壹系列方針政策,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憤,保護少數民族的信仰自由,少數民族享受和漢族人民壹樣的平等權利。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分析歷史上少數民族在其社會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民俗事象,不難發現,民風民俗對於研究人類社會發展史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南蠻的“自相夫妻”,實質是血緣族內婚的體現。親屬稱謂中父系和母系區分不明顯以及“兄納弟婦、弟收兄嫂”的收繼婚,是原始對傭婚的殘存,決不是什麽“穢淫蒸報”的禽獸行為。不落夫家和搶婚習俗,是母系氏族婚向父系氏族婚制過渡的遺留。而曾經在湘西地區盛行的姑舅表婚和舅權制,反映了這壹地區經歷過的以女權為中心的母系氏族階段。另外還有上山打獵見者有份、換工互助和蔣草鑼鼓等都是原始社會平均分配、集體勞動的原始***產主義殘存形式、苗族、侗族的歃血盟款,瑤族的瑤佬制均是原始農村公社組織和軍事民主制的遺跡。湖南境內的這些少數民族習俗實際上在中原地區歷史上都曾經經歷過,只是沒有文獻記載或者雖有記載但因為年代的久遠而缺失。經過魏晉南北朝至唐宋時期來自北方漢族的移民和明清時期來自東方江西的移民,湖南逐漸完成了漢化。這種漢化的過程,不僅表現為壹種民族的同化過程,更多的是湖南本地蠻俗與漢俗兩種文明和社會方式的沖突、撞擊和交融的過程。從歷史和現實的情況看,少數民族地區習俗的影響也相當大,前者廣泛地留存在後者之中。
湖南民俗主要特征的另壹方面是楚文化的特征。楚人自春秋開始入湘,並逐步統壹湖南地區,各族先民原始氏族制度先後解體,跨入“文明”的門檻,特別是戰國後期,隨看楚都郢的陷落,大批楚國貴族南遷湖湘,更促進了湖南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楚文化本身屬南方文化的範疇,所以楚人的生活習俗與沅湘地區有文化因子上的相近關系。比如楚人崇巫,與南方地區尚鬼神之俗如此的相近。這種結合影響到了湖湘地區,形成湖南“信鬼神,好淫祠”的民俗特征。而在崇巫這壹點上,又區別於其他地區:秦人和宋人崇巫,多妖邪氣;越人和淮人崇巫,多鬼魅氣;而楚人崇巫,卻是多人情味。屈原作品中的神——湘君、湘夫人、山鬼等等,或者美麗絕倫,或者天生多情,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的形象。湖南各地的儺戲、目連戲、花燈戲等,都是既娛神又娛人,至今湖南人心目中的神都有現實生活中的影子。而楚人的武士氣質、尚武奮鬥精神,“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壹直根植於湖南人骨子裏,培養了世所傳頌的湖南人的特殊精神。早在北宋,作為四川人的蘇軾就發現了這種聯系。他在《屈原塔》中寫道:“楚人悲屈原,千載意未歇。精魂飄何在?父老空硬咽。遺風成競渡,哀叫楚山烈。”屈原的“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伏清白以死直兮”、“雖九死其猶未悔”的犧牲精神,激勵了壹代又壹代的湖湘英傑。中國近代史上不乏湖南的慷慨悲歌之士,革命運動中少不了湖南人拋頭顱灑熱血的壯舉。壹些壯誌未酬的仁人誌士如楊毓麟、陳天華、易白沙、夏壽華、姚宏業、鄭家溉等,他們殺身成仁、以死殉道都選擇了懷石投水,體現了壹種與屈原有驚人相似之處的死亡價值觀。
二、湖南民俗的分區
千裏不同風,百裏不同俗。湖南民俗,既有區域文化特征上的同壹性,又有各地歷史、地理等諸多原因產生的差異性。早在漢代楊雄編著《方言》時,就已指出湖南地區文化存在著“江湘之間”與“江沅之間”、“沅澧之間”的明顯差異,也就是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的差別。從地理條件上看,以資江、沈江兩水分水嶺的雪峰山脈為界,西部的玩、遭流域在地形上屬雲貴高原,東部的湘、資流域,大部分屬江南丘陵。這樣的地質構造,勢必使得東西兩大部分各自內部的民俗傳承和交流較為便利。民間有“山歌的流傳,隔山不隔水”的說法,這種山歌流傳特點的俗語同樣適用於民俗。在生產力尚不發達的社會,山是交通的屏障,水是聯系的樞紐,人們總是通過水路來溝通生活、經濟等各個方面。從湖南行政區劃的演變來看,東西兩大地區歷來處於不同的行政區域。楚人進入湖南,就是沿洞庭湖東西兩岸,在西部設立了黔中郡,在東部設立了江南郡。秦朝時湘資流域屬長沙郡,南朝時置湘州,唐後期設置湖南觀察使,宋朝在此置荊湖南路。沈澄流域屬子秦朝的黔中郡,漢朝屬武陵郡,南朝分屬荊州和鄭州,唐後期分屬荊南節度使和黔州觀察使,宋代設置荊湖北路。這些史實表明東、西兩部分地區各自有著相對獨立的歷史演進過程。從民族構成上看,早在商周時期兩個區域的土著民族就有差異,湘資流域為揚越人,沅澧流域為與中國西南地區有著壹些***同特征的民族。民族的不同必然在民俗事象中體現出較大的差異。
湖南民俗的地區差異,產生了以湘資流域為區域的東部地區和以沅澧流域為區域的西部地區。這種差別可以從歲時節令、民間信仰、婚姻禮儀和作為口傳語言民俗的民歌等幾個主要方面來考察。
歲時節令的差異可以反映出各種獨特的生活方式,是民間生活差異的集中體現。湖南雖然有歲時習俗方面較大的***性,但也不難看出地域不同的個性。端午節在西部沅澧流域特別受重視、各地普遍存在競渡習俗,相當多的地方,有大端午和小端午之分,即在五月十五再過壹次大端午,傳說與東漢將領馬援有關,在東部湘資流域只有平原河谷地帶才有競渡習俗,南部丘陵山區壹般沒有這壹類民俗活動。九月九重陽在西部沅澧區受到特別重視,不僅要釀造重陽酒,而且還要制作重陽糕相互饋贈,有些地方甚至在十九日再過壹次大重陽節。東部湘資流域則對此相對不重視,壹般只有登高遠足而已。過小年以臘月二十四日全省相當普遍,但祭竈時間存在明助區域性,湘資流域大多數地方在小年的雍,僅少數地方是在小年的前夕或次夕,而沅澧流域大多數地方則都是在臘月二十三日晚上先期祭竈。作為四月八的浴佛節,沅澧流域遠不如湘資流域普遍,而且作為浴佛節重要內容的烏飯,西部地區幾乎沒有。
在民間信仰方面,東部湘資流域有朝嶽的習慣。“每歲七月,邑人往禱南嶽者,齋宿戒行李,以八月朔謁嶽廟進香,又有沿途拈香且祝具拜,以三、五、七步為節,至廟方止者,謂之燒拜香。”南嶽的廟會因而成為湖南最熱鬧的集市之壹,南嶽有“半年不開張,開張吃半年”的民謠。但在西部沅澧流域,沒有像南嶽這樣區域性的民祀對象,許願還願比較分散,如五雷山、太浮山、西竺山等,也沒有東部流傳廣泛的朝香歌。信仰的民間神祗,也有比較大的差異。西部沅澧流域,歷史上對於馬援的崇拜非常發達,伏波廟遍布各地。竹王的崇拜也很普遍,而且還發展為天王神。但東部湘資流域就沒有對馬援和竹王的崇拜。
在婚姻禮儀方面,東部湘資流域許多地方歌堂風俗非常盛行,西部沅澧流域哭嫁習俗比較突出。歌堂和哭嫁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歌堂主要為伴嫁,哭嫁的主題是別離,歌堂以學習社會生活知識為主,重智力開發;哭嫁以親情為紐帶,重抒發情感。:在婚禮的程序上,東部湘資流域壹般是婿不親迎,即新郎到嶽家迎娶新娘,有些地方花轎到門之前新婿還要暫避,而西部沅澧流域雖然嚴格來講仍是婿不親迎,但出現了壹些變化,很多地方新郎都在婚日赴女家行奠雁禮,然後先花轎而返。湘資流域送親客壹般都是男性,沅澧流域多是女性,尤其是娘家嫂子必往。湘資流域新婚夫婦多在婚後二三天回門,沅澧流域很多地方在第九天或者壹個月後。
作為口傳語言民俗的民歌,西部沅澧流域相當發達,而且有形式特別的田歌,湘資流域大多沒有田歌,或雖有但不發達。在沅澧流域,有薅田鼓、茶山鼓、薅草鑼鼓、挖土歌等田歌,由勞動號子與山歌相結合,以鑼鼓或者鑼鼓錢作為打擊伴奏,用於山區集體勞動場合。相對而言,湘資流域的田歌則要遜色壹些。
進而言之,湖南民俗在分為湘資流域的東部地區和沅澧流域的西部地區之後,兩大區還可根據其細微的差別劃分為若幹小區。如東部湘資流域可分為長嶽、衡寶和郴桂永三小區,西部沅澧流域又可分為常澄、辰永沅靖等小區。有些民俗事象甚至還有壹縣之區別。如清代的零陵縣,過小年有“民先壹日,搖後壹日”的差別。在湘西龍山壹帶,苗族在臘月二十八過年,而土家族則在二十九過年。湘北的華容,本地人吃大年團圓飯在中午,而移入的“南邊人”則在拂曉,但大都不在除夕吃年夜飯。還有的風俗,其細微末節的差別,可以存在於壹鄉壹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