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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小額信貸條件

壹,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條件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條件:1。具有常住戶口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農民;2.借款人無不良信用記錄,信用狀況良好;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有合法可靠的收入來源;四、家庭成員需有壹名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能力的勞動力;五、身體健康,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能力,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年齡原則上不得超過60周歲;六、已在信用社建立了農戶檔案,並獲得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卡”;7.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二,劃分農戶小額貸款的標準是什麽?

農村小額信貸壹般分為三個檔次。壹般等級:學分5000。

好成績:10000學分。

優秀等級:30000學分。獲得信貸的農戶可憑戶口本、身份證、貸款證明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農村。原則上必須當天辦理。貸款金額是信用範圍內的金額。貸款期限原則上為壹年。借款人可以隨借隨還,可以借壹次,還幾次,還壹次,還幾次。但是利息是按照貸款利率按季支付的。

借款人第壹天還清個人,第二天可以借,允許借款人輪流使用。

三、低收入農民家庭學生標準

第壹,如何識別低收入農民

2065438+2008年9月起,再次調整認定標準。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開始,北京市城鄉最低工資標準將實現聯動。今年7月,市人社局發布了《關於調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8。9月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2民政局調整,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每月2000元調整為2120元。特困人員的照顧標準分別不低於北京的0%。人們可以通過社會保障辦公室或撥打96156申請。目前,北京市建立了“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加大精準幫扶力度。平臺已與銀行、住建、人保、稅務、公積金接觸,可查詢困難家庭經濟情況。

第二,什麽是低收入農民?

低收入農民壹般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某壹環境條件等因素不同,各地有不同的標準。

這樣低收入農民的識別就比較容易了,有條件的朋友可以根據邊肖的信息進行識別。在這裏,相信大家對低收入農戶認定的相關問題有了更深的認識和理解。請聯系華旅。如有疑問,請訪問。華旅。com已經被

低收入農民壹般是指年人均純收入低於壹定標準的農民。不同地區、不同地點、不同經濟體有不同的標準。

近日,浙江省政府正式發布了《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2000年標誌著“低收入農民奔小康工程”正式啟動)。

《規劃》提出從今年起至2012年的五年間,建設農村健康工程,明確提出使70%以上低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4000元的目標。

目前,浙江省農民人均收入與城鎮居民仍有較大差距。如何增加農民特別是低收入農民的收入,如何實現全面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新壹輪農村扶貧開發工程」和「低收入農民小康工程」有什麽區別?能給低收入農民帶來哪些發展機遇?記者為此走訪了省農辦相關負責人。

扶貧對象和過去有很大不同。上壹輪“欠發達鄉鎮小康工程”後,浙江省農村貧困類型源於城鄉二元結構,結構性貧困,區域性貧困範圍不斷縮小,使浙江成為全國首個無貧困鄉鎮的省份。另壹方面,個體因素導致的階層貧困發生率在增加。壹些低收入農民素質低、能力弱、積累少,無力發展自己,難以抓住發展機遇。他們已經成為社會上最難增加收入的群體,與其他階層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這壹群體的貧困問題將更加突出。這壹群體是“低收入農民小康工程”的主要對象。[1]

結合浙江省實際,收入水平定為2007年人均純收入低於2500元的農民。低收入農戶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165,438+065,438+00,000戶,* * * 2710,000人,覆蓋面廣,幾乎分布在全省所有縣(市、區)。這些農民將是這項“低收入農民小康工程”的主要對象。(上接第二版)

(上接第壹版)扶貧的目標也和過去有很大不同。省農辦副主任邵峰表示,現階段扶貧開發重在增強低收入農民的致富能力,提高低收入農民的收入水平,針對扶貧對象,針對貧困原因,開展有針對性的扶貧,提高相對貧困人口的社會參與和自我發展能力。因此,目標更加細化:除人均收入4000元以上外,還明確至少1名有勞動力的低收入農民實現非農就業或從事產業化特色農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低收入農民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縣(市、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絕對貧困。此外,還涉及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幫扶,使低收入農民人均教育醫療支出基本達到當地農村居民平均水平。

“低收入農民小康工程”的實施內容和措施主要包括產業發展幫扶、培訓就業幫扶、下山搬遷、基礎設施建設、社會救助覆蓋、區域合作推進、金融服務支持、社會救助關愛等“八大行動”。

“八項行動”的前三項行動旨在解決低收入農民的增收途徑,是實施“低收入農民小康工程”的核心任務。通過扶持低收入農戶發展特色種養業、來料加工、“農家樂”休閑旅遊,鼓勵下山搬遷,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到2012,欠發達地區特色農業生產基本形成“壹鄉壹業”、“壹村壹品”的專業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格局;爭取壹半的“低收入農民集中村”和70%的下山搬遷社區發展成為加工點,勞動力654.38+0萬人,人均收入4000元。此外,允許有條件的“低收入農民集中村”和欠發達鎮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力爭就業農民年均經營收入超過2萬元,“低收入農民集中村”半數以上有集體經濟收入,20%以上集體經濟可支配收入超過65438+萬元。

根據不同的實施內容和措施,省、縣(市、區)政府也計劃安排相應的補助資金。比如“下山搬遷援助行動”會安排適當補助,盡可能減少相關費用;“金融服務支持行動”將對小額信貸進行貼息,對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進行補償,解決農戶貸款難問題;“培訓就業援助行動”安排專項培訓經費等。

邵峰說,這些創新措施的目的是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讓全社會力量參與幫扶,調動低收入農民的主體作用,大力發展生產,依靠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

四、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細則

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市中心支行:為進壹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善和加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妳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貫徹執行。各分行、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切實加強監管。縣農村信用社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方便成員和農戶,解決農戶貸款難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各分行應註意收集相關信息,並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總行。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提高農村信用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在批準的額度和期限內,以農戶信用狀況為擔保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第三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壹次審批、隨貸隨用、余額控制、循環使用”的管理方式。第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應使用農戶貸款憑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每戶壹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第二章借款人和借款目的第五條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的條件是: (壹)社區內農民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信用觀念強,資信良好;(三)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土地耕種或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可靠收入;(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壹名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能力的勞動力。第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用途和安排順序: (壹)用於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的貸款;(二)用於農業生產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三)農業機械貸款;(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第三章信用評級和信貸限額第七條信用合作社應當成立農戶信用評級小組。該小組由董事長、董事、信貸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壹定威望的會員代表組成。第八條農戶信用評估和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壹)農戶向信用社申請貸款;(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對生產資金的需求和家庭收入情況,掌握借款人的信貸狀況,並提出初步意見;(三)信貸評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和當地成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提供的資料,確定貸款金額,發放貸款證。第九條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壹般和其他信用等級。“優秀”等級的標準為:①三年內從信用社貸款並按時還本付息,無不良記錄;(2)家庭年人均純收入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需資金的50%以上。“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5438+萬元以上。“壹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500元以上。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價標準和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根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和縣(市)信用社商定。第四章貸款發放和管理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可持貸款憑證、戶口本或身份證到信用社申請貸款,也可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直接到農戶家中發放貸款,並逐壹填寫借條。第十壹條信用社應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臺賬,並根據變動情況變更臺賬。貸款憑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明細賬壹致。如有不壹致,以借據為準。第十二條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憑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生產經營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應對提供給信貸評估小組的檢查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五章貸款期限和利率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壹年。如果由於嚴重的自然災害而拒絕收獲,則可以推遲歸還。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區間適當優惠。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結算方式與壹般貸款相同。第六章附則第十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八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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