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教師退休補貼政策
1.辭退補償金:辭退補償金=月平均工資*代課年限(原辭退補償金達不到現行標準的,按標準補足)。月平均工資標準按鄉(鎮)、學校提供的原始工資憑證按時段確定並報縣政府備案的標準執行;
2.高齡津貼:符合實施範圍的代課教師被辭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從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起,按月發放高齡津貼。法定退休條件發生變化的,以國家新規定為準,按實際替代年限按月發放高齡津貼。月補貼標準:壹年代課的月補貼標準為30元(即月養老補貼= 30元*代課年限);
3.學習補助:代課期間取得師範學校、幼兒園教師函授證書的,每人壹次性給予2000元學習補助。(取得兩個及以上合格學歷的,僅最高學歷由當地鄉鎮政府補貼)。
領取社會保障養老金的條件如下:
1.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1)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累計工作年限10年以上;
(二)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作年限10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作年限10年,經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準予退休;
2.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1)男60歲以上,女55歲以上,從事皮革行業10年;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她在皮革行業工作了10年,已經被醫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綜上所述,代課老師不是正式員工。壹般要想拿到養老金,需要依法繳納社保。有工作單位的,需要自己單位繳納。所以,妳壹定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11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繳費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