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健康檢查。
煤礦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崗前、在崗、離崗和應急職業健康檢查。煤礦工人的壹般體檢主要包括胸片、血常規、肝腎功能、尿常規、感染性疾病等。如果出現咳嗽、胸悶、氣短等癥狀,需要及時去醫院檢查胸片和心電圖。平時不要吸煙,不要長時間在空氣質量差的環境中活動,多吃食物保護肺部,少喝酒,避免接觸放射性物質。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勞動者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六類:
(1)接觸粉塵;
(2)接觸化學因素;
(3)接觸物理因素;
(4)暴露於生物因素;
(5)暴露於輻射因素;
(6)其他類別(特種作業等。).
上述每個類別包含不同的檢查項目。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備案的檢查類別和項目範圍內開展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煤礦企業職業健康檢查註意事項:
1,員工體檢壹定要找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院。
2.煤礦工人職業健康檢查必檢項目:心電圖、高千伏X線胸片、肺功能、純音聽閾試驗(接觸噪聲者做)、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
3、醫院應為該礦出具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於普通員工,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上崗前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禁忌從事的作業;對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其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妥善安置;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職業健康檢查的規範化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