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醫療保險政策設計的原則
建立全方位的醫療保障體系
1974之前,新加坡的醫療保障體系采用的是英國式的全民醫保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國家負擔所有社會成員的醫療費用,所有社會成員享受免費醫療,這導致醫療衛生費用急劇增加。這迫使新加坡重新思考以前的醫療保障政策,對其進行改革,並探索出世界上第壹個儲蓄型醫療保障制度,改變過去國家負擔醫療費用的模式,強調公民個人對自己的健康負責。政府不能完全承擔公民個人的全部醫療費用,而是提供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此舉是為了緩解和控制醫療費用。此後,新加坡政府不斷完善醫療保障體系,逐步建立了Medisave、MediShield、Medifund等醫療保障體系,又稱“3M計劃”,以促進新加坡醫療保障體系的高效運行。
第壹,健康儲蓄計劃是新加坡政府在1984建立的,覆蓋所有員工。健康儲蓄計劃是新加坡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這是壹個強制性的儲蓄計劃。具體方式是在個人的中央公積金中開立賬戶,即健康儲蓄賬戶,用於醫療衛生費用和醫療保險費用。在籌資方面,健康儲蓄的費用由雇員和雇主共同支付。職工和用人單位按照政府規定的要求繳費,不同類型、不同年齡的職工實行不同的繳費費率。新加坡政府還對健康儲蓄賬戶的累計供款設置了上下限,超過上限的供款將被轉移到中央公積金的其他賬戶。關於健康儲蓄賬戶的資金使用,政府制定了資金使用指南,並根據醫療環境和國家醫療需求及時進行調整,以不斷滿足人民的醫療衛生服務。同時,允許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相互使用健康儲蓄基金,但政府也嚴格控制健康儲蓄基金的使用,既滿足了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負擔性,又防止了過度醫療和健康儲蓄基金過早枯竭。最後,新加坡政府根據人們的收入,對新加坡公民健康儲蓄計劃的賬戶進行“充值”,主要針對中低收入人群和45歲以上人群,並對其進行補貼,以補貼醫療衛生支出。
二、雙健康險計劃創立於1990,適合中央公積金參與者及其家庭。其實施理念是幫助那些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或者需要巨額醫療費用的重大疾病患者。長期治療的患者要承擔高昂的醫療費用,不僅會增加家庭開支,還會耗盡醫療儲蓄。因此,雙重健康保險計劃可以確保這壹群體仍然能夠獲得醫療衛生服務。事實上,雙重健康保險計劃自動覆蓋所有公民,90%以上的人都有保險,除非個人要求退出。但新加坡政府仍在努力提高覆蓋面,爭取全民參與。在資金籌集方面,雙健康險計劃的參與者每年繳納壹定的保費,根據參與者的年齡設置梯度保費,保費壹般隨年齡增長而增長。在雙重健康保險計劃的使用中,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根據其就醫時選擇的醫療條件進行補償。同時,雙重健康保險計劃還允許對特定門診的化療、放療、腎透析等治療項目進行補償,還為重癥監護出院後轉入社區醫院康復的患者提供補償。新加坡政府為雙重健康保險計劃的資金使用制定了嚴格的補償機制。該計劃的設計理念是強調個人對自身健康的責任,倡導精細化管理,減輕個人和政府醫療費用壓力。
三、醫療保健基金計劃(Health Care Fund Scheme)是新加坡政府於1993設立的壹項捐贈基金,旨在幫助那些經醫療保健儲蓄計劃和健康保險雙重計劃補償後仍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的貧困患者。健康基金計劃使新加坡最貧困的人能夠得到壹定程度的醫療服務保障,這是他們最後的安全屏障。在融資方面,新加坡政府初步註資2億新元,並根據實際情況向醫療保健基金撥款。後來為了提高醫療保健基金使用的針對性,在此基礎上成立了Medifund Silver和Medifund Junior,保障老人和孩子的權益。享受醫保基金的患者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患者及其家屬只有在接受政府補貼,使用醫保儲蓄和醫保雙計劃,並在醫保基金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後,才能承擔醫療費用。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患者才能獲得救助。患者可以向指定機構的醫務社工尋求幫助,在他們的指導下,申請衛生基金資助,由相關機構的衛生基金委員會審核批準或駁回。
確保醫療保障體系的有效運行
醫療衛生領域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和多個利益相關者,不同的需求導致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博弈。利益矛盾的突出將使醫療衛生領域的政策制定和執行越來越困難,從而難以平衡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最終損害多個主體的利益。新加坡醫療衛生體系的高效率是世界公認的。壹個關鍵因素是其公平的醫療保障制度滿足了政府、個人、醫療機構等各方的合理訴求。相反,多元主體的共贏促進了新加坡醫療體系的有效運行。壹是堅持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參與的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新加坡是壹個擁有強大政府和強大社會的國家。它實行“權威”政治制度,它的政府有強大的執行力,它有成熟的公民社會氛圍。多元文化孕育了合作、協商和理解的民族價值觀。這些因素為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醫療保障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創造了條件。首先,政府對醫療衛生系統進行投資,以確保醫療衛生系統的正常運行和人民能夠獲得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其次,多元主體參與醫療衛生服務相關政策的制定,使各方訴求得以表達。再次,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和規定利益相關者的行為,監督和管理醫療衛生系統的運行。多元主體參與醫療保障體系,促使政府在復雜的醫療衛生領域更好地整合和協調多元主體的利益,打破多元主體之間的壁壘,兼顧各方利益,尋求醫療保障體系的高效運行。
二是醫療保障體系實行精細化管理。壹般來說,維持或獲得高質量的醫療服務需要很高的成本,全球很多發達經濟體為了保證醫療質量,不得不面對醫療成本的大幅上漲。但在不降低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新加坡的醫療成本支出總體保持穩定。這得益於新加坡醫療保障體系的精細化管理,無論是籌資機制還是支付方式。在籌資方面,除了設立健康儲蓄計劃、健康保險雙重計劃和健康護理基金計劃,還設立長者盾並允許私人健康保險加入醫療保障體系,並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收入和年齡設定繳費率。在使用方面,列出具體的醫療服務項目,制定完善的補償機制,目的是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杜絕過度或不當醫療。
三是強調個人對自身健康的責任感。新加坡在1993出版的《平價醫療白皮書》中提出了五個目標。第二個目標是倡導個人對自己的健康負責,避免過度依賴國家福利和第三方醫療保險。因此,新加坡醫療保障體系的設計理念是充分融入“個人責任”的健康意識。縱觀其籌資和保障體系的運行,強調國家和個人同等繳費享受醫療衛生服務,這使得新加坡保持了較其他發達國家較低的公共支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