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VIVIBEAR抄襲事件?
為什麽說LS的盲從?從她說的話可以看出來。以下是為了打字和情感梳理方便。以回復LS的形式輸入。
小姑娘,妳知道妳話裏的關鍵詞都是錯的嗎?妳曲解詞義為抄襲者開脫。不是盲從?先不說妳是否真的理解了單詞的意思,但至少妳要知道抄襲是不對的。但是妳應該在知道這個詞的意思後再說話。如果妳認為沒有抄襲,那就推翻證據。為了證明她的清白。妳真的見過抄襲的證據嗎?妳都看過了嗎?我可以斷定妳沒有。如果妳讀了它,妳絕不會誤解這些話的意思。
首先,關於“指”這個詞有很多說法,但大致意思差別不大。和抄襲不是同義詞。說的都是經驗的參考。在文章通俗點說就是在理解別人文章的同時,吸收別人的經驗,自己消化,然後用自己的語言表達出來。不是逐字逐句。而且正式的課文壹定要在文末標明是從哪裏借來的,而且壹定要說出借來的所有東西。比如金庸小說裏,經常可以看到文章末尾標註的史料。
然後就是“抄襲”。我覺得沒有比版權法更權威的詞了。以下是指著作權法。》
"1.著作權法中所說的抄襲和剽竊是同壹個概念(以下簡稱抄襲,為簡潔起見),是指剽竊他人的作品或者作品片段為己所用。”
“第二,從抄襲的形式來看,有原封不動或基本原封不動地抄襲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原創成分竊取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叫低級抄襲,後者叫高級抄襲。”
從抄襲的證據可以看出,VI的抄襲是低級的,和著作權法說的壹模壹樣。這還不足以證明她抄襲的性質嗎?
“名人寫的都是抄襲?”(引用LS)
這句話足以證明妳對抄襲的曲解,也引用著作權法第四部分來證明妳對抄襲的曲解。
“四、抄襲的認定,也不是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他人作品,是否受到外界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的主要或實質性部分。任何構成上述要素的都應認定為抄襲。”
這句話的意思很明顯。抄襲是全部還是部分,抄襲者是否出名,抄襲是否是文章的主要部分,這些都不重要。妳說的是本末倒置,真是笑話。
還有“以偏概全”:原諒我真的沒有理解妳用這個詞的意思。什麽叫壹概而論?是不是對VI的文章“片面概括”,要求大家去掉抄襲的部分,關註她沒有抄襲的部分?如果是這樣,妳就沒有理解這個詞的本質。以偏概全就是理解文章和事物的深度。要看妳對事件理解的好不好,而不是文章和事件的整體或部分。如果妳的意思是我們偏袒抄襲的本質。那我倒想看看妳更原創的想法。
最後是“引用”:小朋友~妳們都知道古詩詞是引用的,怎麽能等同於抄襲呢?可見妳對抄襲的理解不是壹般的片面。
引用的意思可以在百科上看到,所以我給妳看“寫文章時,有意引用已有的成語(成語、詩句、格言、典故等。)來表達我的思想感情,闡述我對新問題、新道理的看法。這種修辭方法叫做引用。引用的作用是使論點確鑿、有說服力、有啟發性,語言精煉、含蓄、優雅。”問問自己VI是不是文學語錄啊!?如果理解不透徹,可以自己去讀百科和字典,看看文人是怎麽用的。
引用格式為“壹般在文章註釋中提及或直接寫在文章中,也可引用(20字以內不需要)”
20個字之後才可以忽略格式。有多少證據在20個字以下?嗯?妳還敢說她在引用嗎?
誰才是真正的幼稚?看妳說的。相信看過的人都會有個判斷。
不要盲從。要支持,就要支持好的方面,支持值得支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