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評選表彰優秀教師的通知
2017優秀教師獎勵表彰通知1縣級直屬學校、中心學校、民辦學校:
為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激勵全縣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教書育人,以身作則,努力建設壹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推動我縣教育改革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選擇範圍
1.優秀教師評選範圍為縣域內公辦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專任教師,或“雙肩挑”(即從事教學工作的行政人員),以及截至2017年我縣民辦學校聘用的具有合格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的教職工。
2.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範圍為全縣公辦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城鎮小學、鄉鎮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領導班子成員或從事後勤服務的工作人員,中心校管理學區的工作人員。近三年內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不再參加評選表彰。
第二,表彰名額
1.全縣優秀教師人數根據教師隊伍需求計算分配到各單位。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分配的名額進行推薦和申報(詳見附件1)。
2.全縣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各單位推薦1人選(不推薦),縣教育局嚴格控制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
3.各單位要統籌考慮推薦名額和不同類型學校、不同班級教師比例,堅持向教學壹線教師特別是條件艱苦學校教師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有教學經驗的教師(可在派出學校或資助學校推薦中心校學區內的教學教師)。
三、選拔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於黨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積極探索,銳意改革,開拓創新,恪盡職守,勇於奉獻,具有高尚的師德,努力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輝形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此外,在過去三個學年中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壹: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下大力氣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
3.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中取得創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科學價值或者明顯社會經濟效益的;
4.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建設取得顯著成績。
四。選擇和推薦程序及要求
1.選拔推薦必須堅持政治堅定、事跡突出、群眾公認、優中選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以政治實績和工作業績貢獻為衡量標準,防止單純以升學率評價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的傾向。
2.評選推薦應采取自下而上、逐級評選申報的方式。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由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各級推薦上報前,推薦對象應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內容包括擬推薦人選的姓名、單位和簡要事跡。
3.各單位要對推薦人選的先進事跡進行總結,形成不超過3000字的先進事跡材料。要加大對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進壹步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4 .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要建立選拔工作責任制。未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取消其資格或獎勵。在評選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縣教育局將重點對各單位推薦的全縣優秀教師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取消其表彰資格;審核各單位推薦的全縣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確定縣表彰候選人。擬表彰的全縣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將在武威教育網等媒體進行公示。
動詞 (verb的縮寫)認可和獎勵方法
對獲得“全縣優秀教師”、“全縣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的個人,由縣教育局下達表彰決定,頒發榮譽證書。
不及物動詞申請材料
請於2017前將以下材料交至縣教育局人事股:
1.推薦人選的先進事跡(壹份);
2.推薦人選的獲獎證書、資格證書、資格證等相關證書、證明復印件(所有A4規格復印件裝訂成冊,由考官逐壹簽字);
3 .《無為縣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審批表》(1份,表樣見附件2)
4.無為縣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名單(1份,表格樣本見附件3,以分數排名為序。)
所有紙質材料必須加蓋學校和中心校公章。各單位在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報送無為縣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名單(電子文檔至“無為教育人事組”)。
2017評選表彰優秀教師的通知2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作用,激勵全校教職工立足崗位、開拓貢獻,學校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獎項數量
2017年,學校擬評選表彰10名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二、選拔對象和條件
1.優秀教師選拔為從事教學科研的在職專職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面向從事管理、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輔助、後勤服務的在職人員選拔。
2.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參照《泉州師範學院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辦法(試行)》(附件1)。
3.副處級以上幹部原則上不參加評選表彰。
三。推薦的地方
各二級學院、政府部門、教學輔助單位均可推薦1優秀教師或教育工作者。
第四,時間安排
6月30日前,1.6各二級單位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或部務會議,研究確定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人選,並將《評選推薦表》紙質材料和推薦人選簡明名單(附件2-5)報送人事部(行政樓814室),電子文檔同時發送至tiger@qztc.edu.cn。
2.7月3日,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聯席聽證會,對推薦人選的評選條件和事跡進行評議,提出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名單。
3.7月7日前,學校在校務公開欄和校園網公示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名單及其事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征求教職工和學生意見。
4.7 6月14日前,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候選人,並以文件形式公布。
5.9月初,學校向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5000元/人)。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評選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精挑細選、嚴格把關的原則。
2.各二級單位要註意發現和推薦近三年來實際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在廣泛征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推薦人選。
3.各二級單位要按時提交推薦人選的紙質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無推薦人選,不再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