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同時需要哪些信息?需要準備什麽?
安全生產“三同時”準備材料:
1,項目立項;
2.工程設施的設計;
3、試生產批準文件;
4、驗收批準文件;
5.預評價報告文件;
6.驗收評估報告;
7、設施設計資料;
8.安裝單位的報告文件;
9、監理單位報告文件。
擴展數據:
三個同時定義:
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預算。三同時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生產和使用。3.同時實施過程中形成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屬於三同時資料。
相關法律法規對“三同時”有規定。請參考以下法律法規:
勞動法(第28號總統令)1994.7.5
《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老安子(1992)l)1992.1.13。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部令[1997]第3號)1996.10.6438+07。
職業病防治法(第60號總統令)2001.10.27
《工作安全法》(第70號總統令)2002年6月29日
《關於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3]1346號)2003年9月30日。
《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2004.438+0.9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百度百科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